2018個人所得稅調整動向:
備受關注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19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這是個稅法自1980年出臺以來第七次大修,也將迎來一次根本性變革:
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首次實行綜合征稅;
個稅起征點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萬元);
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繼續(xù)教育支出、大病醫(y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專項附加扣除;
優(yōu)化調整稅率結構,擴大較低檔稅率級距……一起關注這次力度空前的個稅改革吧。
稅征收,從個人體驗來談點自己的看法吧。
從3500到5000,我覺得這個挺好,至少說明國家在重視低收入的群體,征稅雖然花不了多錢,但是,對于收入緊張的人來說,能少花錢還是的。不過5000這個門檻,對于大部分人收入低的人來說,似乎如何起點征稅并不影響啥( 畢竟再咋樣,收入低,達不到征稅點 )。我問及身邊同事,繳稅起點提高,你有啥看法,他說反正自己也拿不到那么多錢,不屬于他考慮范圍。
因此,個人看來,既然如此,建議稅收可以再調調。比如8000起征稅。( 5000可能大部分都屬于過渡期很多人的收入,如果再提高稅的征收起點,那么這部分人也可以少點負擔。而能拿到8000的估計真就是高收入者了,當然了這個是以二,三線城市來說,北上廣工資收入可能更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