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務員管理制度
提供虛或健康證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立即撥打110報警。
拒絕上保險,給客戶或本人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chǎn)損失的,后果自負,與公司無關。
如需離崗,必須提前7天通知公司。獲得公司批準之后才能離崗。未經(jīng)批準擅自離崗造成的4類損失,由服務員承擔:
造成客戶不在公司繼續(xù)請服務員的,賠償金50元。
造成客戶要求退服務費的,賠償金100元。
造成客戶投訴到工商局、消費者協(xié)會或其它政府部門的,賠償金200元。
造成巨大網(wǎng)絡或媒體影響的,賠償金500元。
下列特殊情況離崗可以減免處罰,但必須出示相關證據(jù):
客戶限制服務員人身自由的。
客戶不尊重服務員人格的。
客戶要求服務員提供家政服務合同中沒有列出的服務的。
客戶無法保證服務員8小時休息的。
直系親屬(配偶,子女,父母)突然住院或身故的。
家中遇到自然或人為災害(火災,水災,地震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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