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裝修試電力資質年檢自查地點
申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的許可機關提出。
承裝、承修、承試電力設施的單位,在取得許可機關頒發(fā)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后,方可向工商管理部門申請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變更營業(yè)范圍。
取得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單位依法開展業(yè)務,受法律保護。
分類與分級
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分為承裝、承修、承試3個類別。
取得承裝類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可以從事電力設施的安裝業(yè)務。
取得承修類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可以從事電力設施的維修業(yè)務。
取得承試類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可以從事電力設施的試驗業(yè)務。
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分為一級、二級、3級、四級和五級。
取得一級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可以從事所有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維修或者試驗業(yè)務。
取得二級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可以從事220千伏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維修或者試驗業(yè)務。
取得3級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可以從事110千伏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維修或者試驗業(yè)務。
取得四級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可以從事35千伏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維修或者試驗業(yè)務。
取得五級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可以從事10千伏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維修或者試驗業(yè)務。
申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法人資格;
(二)具有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相適應的注冊資本;
(3)具有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相適應的設備、經營場所和相關資源;
(四)技術負責人、負責人具有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相適應的技術職稱,且不能同時在其他單位任職;
(五)具有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相適應的專業(yè)人員,且不能同時在其他單位任職。
申請一級至3級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還應當具有規(guī)定年限內與申請的許可證類別和等級相適應的業(yè)績。
申請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應當具備本辦法附件《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等級標準》規(guī)定的具體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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