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所謂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是指明確公路貨物運輸的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根據這個協(xié)議,承運人應將承運的貨物經公路從一地運至另一地,托運人應按規(guī)定支付相應的運費。
水路貨物運輸合同水路貨物運輸合同,是指承運人收取運費,負責將托運人托運的貨物經水路由一港(站、點)運至另一港(站、點)的合同。水路運輸的承運人必須是經營水路貨物運輸業(yè)務,并持有營業(yè)執(zhí)照的中國遠洋運輸企業(yè)、沿海水運企業(yè)、內河水運企業(yè)和個體水運專業(yè)戶,托運人可以是法人、其他組織、公民等。
請不要接受口頭報價,應索取您所預定服務項目的明細報價單。
●請不要 以為所有目的港費用都會包含在報價當中,除非明確說明。每項費用都應列舉并說明,避免提貨時產生不必要的誤解。
●請不要 以為您托運的物品已自動被保險。保險通常需要額外的費用,您可在托運之時決定是否投保以及投保的類別,保險條款應提前了解清楚。投保的物品如在運輸途中發(fā)生意外,將可得到保險公司相應的賠償。
辦理保價運輸貨物:因為保價責任的基礎主要是因為鐵路責任造成的貨物損失,鐵路為了減少事故賠償,必然要認真對待貨運事故,而且貨物保價運輸是運輸合同的組成部分,鐵路作為合同的一方直接參加貨物的運輸工作,并通過對事故的調查、分析、總結,有條件對保價貨物采取管理措施,改進內部的管理工作,提高貨物運輸質量和服務質量。從這方面講,鐵路與托運人利益是一致的。從賠償方面講,托運人雖然支付了保價金,但鐵路以貨物實際價格(保價額)承運,發(fā)生鐵路責任時,按不超過保價額賠償,托運人能得到合情合理的經濟利益,因此,保價運輸解決了鐵路限額賠償不足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