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貨物運輸合同鐵路貨物運輸合同是鐵路承運人將貨物從起運地點通過鐵路運輸到約定地點,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運輸費用的合同。托運人利用鐵路運輸貨物,應與鐵路承運人簽訂貨物運輸合同。
普通服務范圍:
A、辦理成都至全國各地行李托運、鐵路快件、鐵路行包等業(yè)務
B、辦理成都至北京、廣州、成都以及全國各地公路運輸,大、中、小城市均可到達
C、辦理成都至全國各地長途包車、空車配載業(yè)務
D、辦理貨物倉儲
E、辦理成都至全國各地的特快專遞業(yè)務
要做好?;费b運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yǎng)、檢測,防止損壞的車投入營運。保證車輛狀況符合要求,尤其是防護裝置必須保持良好性能,做到有遮陽、防雨、防散失設備或用具,排氣管裝有有效的隔熱和熄滅火星的裝置,電路系統應有切斷總電源和隔離電火花的裝置,車上應懸掛黃底黑字“危險品”宇樣的旗號。
不辦保價運輸貨物:從貨物講,貨物運輸管理雖按現行的鐵路貨物管理有關規(guī)章辦理,但未能得到與保價貨物一樣的特殊措施的保護,故發(fā)生貨損貨差的機會比保價貨物大;從賠償方面講,雖然不辦保價也不辦保險,故不用支付保價金和投保金,但因為鐵路受理貨物時,不論貨物的貴重與否,都接貨物重量收取運費,如果發(fā)生貨損貨差賠償時,則按貨物價值賠償,這對鐵路運輸企業(yè)講,是不公平的,因此鐵路采取限額賠償,但這樣對托運人(特別是托運貴重貨物的托運人)利益影響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