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貨物運輸合同水路貨物運輸合同,是指承運人收取運費,負責將托運人托運的貨物經水路由一港(站、點)運至另一港(站、點)的合同。水路運輸的承運人必須是經營水路貨物運輸業(yè)務,并持有營業(yè)執(zhí)照的中國遠洋運輸企業(yè)、沿海水運企業(yè)、內河水運企業(yè)和個體水運專業(yè)戶,托運人可以是法人、其他組織、公民等。
普通服務范圍:
A、辦理成都至全國各地行李托運、鐵路快件、鐵路行包等業(yè)務
B、辦理成都至北京、廣州、成都以及全國各地公路運輸,大、中、小城市均可到達
C、辦理成都至全國各地長途包車、空車配載業(yè)務
D、辦理貨物倉儲
E、辦理成都至全國各地的特快專遞業(yè)務
請不要接受口頭報價,應索取您所預定服務項目的明細報價單。
●請不要 以為所有目的港費用都會包含在報價當中,除非明確說明。每項費用都應列舉并說明,避免提貨時產生不必要的誤解。
●請不要 以為您托運的物品已自動被保險。保險通常需要額外的費用,您可在托運之時決定是否投保以及投保的類別,保險條款應提前了解清楚。投保的物品如在運輸途中發(fā)生意外,將可得到保險公司相應的賠償。
裝運?;窇泄潭ǖ能囕v和專業(yè)駕駛員、押運員、裝卸工,駕駛證、押運證、準運證等要齊全;行駛中要按照指定的路線,不得在繁華鬧市中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