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救護車內,醫(yī)護人員會根據病患的情況進行相應的急救處理,例如進行心肺復蘇、輸液、縫合傷口等,并且會監(jiān)控病患的生命體征,及時調整方案。同時,他們也會為病患提供舒適的環(huán)境,減輕其身體和心理上的不適。
大多數救護車是由醫(yī)院進行購買管理并使用,因為救護車購買價格昂貴,日常維護費用也高,救護車的配套設施維護也是十分昂貴,并且使用頻率很高,所以救護車在救助病人的過程中是會產生費用,但是費用有一定部分由國家進行補償,也不會太高。
在國內很大一部分保險上,救護車的費用是屬于個人自費項目,像床位費護理費都沒有納入報銷體系,但是也有個別特殊類的保險,是對這些自費項目也可以進行報銷,但這種保險大多都是比較冷門,只有特殊類的幾款有這種方面的涵蓋,所以說針對救護車的費用,大部分保險是沒有納入保險報銷體系的。
急救車上的這個標志叫做生命之星,生命之星(Star of Life)是緊急醫(yī)療救護服務系統( 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 System ,EMSS)的國際標志,不論在救護車、救護直升機、救護器材與救護技術員制服上都會發(fā)現生命之星的符號。這個符號是美國任職于全國高速公路交通署,緊急醫(yī)療救護部門主管,LEO RSchwartz 先生,于1973 年所設計的(美國的緊急醫(yī)療救護法 EMS ACT 亦于同年頒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