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勘查階段有不同的原則和工作要求,這幾種體現(xiàn)在選址的原則上: 選擇場址時,應進行技術經濟分析,一般情況下宜避開下列工程地質條件惡劣的地區(qū)或地段。 1)地質現(xiàn)象發(fā)有,對場地穩(wěn)定性有直接或潛在威脅的地段。 2)地基性質嚴重的地段。 3)對建筑抗震不利的地段,如設計震烈度為8度或9度且鄰近發(fā)震斷裂帶的場區(qū)。 4)洪水成地下水對建筑場地也有威脅或嚴重的地段。 5)地下有未開采的有價值的礦藏或不穩(wěn)定的采空區(qū)的地段。
地質勘查是地質勘查工作的簡稱。廣義地說,一般可理 解為地質工作的同義詞,是根據(jù)經濟建設、國防建設和科學技術發(fā)展的需要,對一定地區(qū)內的巖石、地層構造、礦產、地下水、地貌等地質情況進行重點有所不同的調查研究工作。按不同的目的,有不同的地質勘查工作之分。
地質工程領域是以自然科學和地球科學為理論基礎,以地質調查、礦產資源的普查與勘探、重大工程的地質結構與地質背景涉及的工程問題為主要對象,以地質學、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學技術、數(shù)學地質方法、遙感技術、測試技術、計算機技術等為手段,為國民經濟建設服務的先導性工程領域。
地質勘察階段的主要工作要求及手段: 此時場地的工程地質條件已基本查明。所以地質勘察的目的是提出設計所需的工程地質條件的各項技術參數(shù)。對建筑物地基做出土工程評價,為基礎設計.地基處理和加固、地質現(xiàn)象的防治工程等具體方案做出論證和結論。 地質勘察階段的主要工作要求是:取得附有坐標及地形的建筑物總:平面布置圖,各建筑物的地面整平標高,建筑的性質和規(guī)模,可能才去的基礎形式與尺寸和預計埋置的深度,建筑物的單位載荷和總載荷、結構特點和對地基基礎的特殊要求。查明地質現(xiàn)象以及成因、類型、分布范圍、發(fā)展趨勢及危害程度,提出評價與整治所需的巖土技術參數(shù)和整治方案的建議。 地質勘察的主要手段是勘探、原位測試和室內土工試驗為主,必要時可以補充一些地球物理勘探,工程地質測繪和調查工作。地質勘察的工作量應按場地類型、建筑物等級、建筑物等級和重要性來確定。對于復雜場地,可選擇具有代表性的地段布置適量的探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