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舉和拖拉事故車前,要掌握該車的必要信息,例如重量,事故原因,車上拉的貨物,車損傷的程度以及事故范圍內(nèi)路況,建筑物,電氣線路,交通狀況等,如有必要應在施工范圍邊緣豎放明顯的警示標志物提醒他人. 在清障車托舉或卸車作業(yè)時,任何人不得停留在事故車和清障車之間,車體下面以及平面上面. 托舉裝前,檢查被拖車的車輪是否能自由轉動,如果能自由轉的話,就必須拉手剎或停車擋,鎖死車輪使其不能移動.
一定要注重清障車日常輪胎保養(yǎng) 平時注意輪胎保養(yǎng),經(jīng)常檢查輪胎都能起到消除隱患的作用。 經(jīng)常檢查是否達到磨耗標志(花紋溝深度)警界線,正常使用的輪胎磨耗到此標記就應即時更換;至少每兩個月檢查一下氣壓,不能只用目測其下沉量,如發(fā)現(xiàn)氣壓不足,應查找漏氣的原因。
使用燈光的規(guī)矩 一、夜間路燈開啟期間,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應當開啟前照燈、示廓燈和后位燈。 二、轉彎、變更車道、超車、掉頭、靠邊停車時應當提前100米至50米開啟轉向燈。 三、平板清障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四、同方向行駛的后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不得使用遠光燈。 五、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沒有中心線的道路上,夜間會車應當在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燈,在窄路、窄橋與非機動車會車時應當使用近光燈。 六、機動車在夜間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應當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
再好的產(chǎn)品如果離開了你精心的呵護和正確的日常維護,它就不會擁有持久的生命力。為了用好,維護好您的車輛,請您按以下方法操作和保養(yǎng): 1、 每當出車前,查看液壓系統(tǒng)的閥、缸、接頭管路是否有泄漏,如有泄漏應進行緊固或更換密封件,必要是更換泄漏的液壓件; 2、 經(jīng)常查看托舉、牽引及附件部分是否有損壞、脫落現(xiàn)象; 3、 專用部分每月或使用250次后,應對各潤滑點加潤滑脂(潤滑脂牌號為錫3#鋰基潤滑脂)。液壓缸活塞桿禁止涂潤滑脂; 4、 每月將液壓絞盤的鋼絲繩全部放出,用機油擦洗一遍; 5、 新車首次不能超過半年應更換液壓油,以后在油臟或老化后隨時更換,但長不能超過一年; 6、 液壓系統(tǒng)必須使用規(guī)定的液壓油,其牌號為YC-N46或YC-N68低凝液壓油(即老牌號為30號或40號液壓油); 7、 加注液壓油時,齒輪泵應低速運轉,讓伸縮缸、折臂缸、變幅缸往返運動2-3次,液壓絞盤正反轉動2圈左右,以保證液壓系統(tǒng)中的空氣能從油箱蓋放氣孔中全部排出。終油箱里的液壓油量應保持在油尺刻度線上、下限之間。加液壓油時必須使用精度不低于25um的過濾器進行過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