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積和使用年限。按照規(guī)劃允許土葬或者允許埋葬骨灰的,埋葬遺體或者埋葬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積和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節(jié)約土地、不占耕地的原則規(guī)定。 殯葬服務單位應當加強對殯葬服務設施的管理,更新、改造陳舊的火化設備,防止污染環(huán)境。 殯儀服務人員應當遵守操作規(guī)程和職業(yè)道德,實行規(guī)范化的文明服務,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財物。
辦理喪事活動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由民政部門予以制止;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制造、銷售不符合國家技術標準的殯葬設備的,由民政部門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制造、銷售,可以并處制造、銷售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制造、銷售封建迷信殯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門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沒收,可以并處制造、銷售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價高干預 在規(guī)范各類公墓價格方面,《意見》要求各地加強對經(jīng)營性公墓定價行為指導規(guī)范:對價格明顯偏高的,必要時要依法進行干預和管理。對公益性公墓收費標準采取嚴格的政府定價管理,實行低收費政策,滿足群眾基本需求。 《意見》特別強調,殯葬服務單位在提供骨灰存放格位、殯葬用品時,要注重滿足中低收入群眾的需要。對享受民政部門各類救助的城鄉(xiāng)困難群眾、領取國家定期撫恤補助金的優(yōu)撫對象等困難群體,各地政府要研究制定基本服務收費減免政策及政府補償辦法。
殯葬是人類自然的淘汰,是對死者遺體進行處理的文明形式,是社會發(fā)展的產(chǎn)物,也是文化傳統(tǒng)的組成部分。 作為殯葬的形式、我們通過民俗學和考古學等資料得知。古人從來是將喪事當作一類社會活動乃至娛樂活動來進行的。他們無一例外地要在喪事中熱熱鬧鬧地大辦一番,諸如吊唁、巫術、跳尸(娛尸)、唱祭、祈禱、送擯等,盡情地渲泄。后世發(fā)展出飯含、小殆、大殆、喪服、摔盆以及守制等。中國歷朝對此都有許多相應的扎制規(guī)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