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出借人需留心這四大要點。民間借貸,往往發(fā)生在親朋好友之間,一旦借款人違約,不僅可能讓出借人血本無歸,更可能損害彼此之間的情誼。為了避免發(fā)生糾紛造成不必要的難堪,出借人在進行民間借貸時需牢記以下四大要點,讓我們通過具體案例一一解讀。
案例一:切莫轉貸,合同無效
借款人小王找到好友小李,稱銀行轉貸還差10萬元,希望小李能借給他周轉幾天。小李手頭并無現錢,但想到銀行還有信用貸額度,便決定貸出10萬元轉借給小王。一周后,小王未能如期還款,且利息也未支付。小李無奈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小王還款付息。然而,法院終認定該借款合同無效,因為小李是利用金融機構貸款轉貸給小王,屬于套取金融機構貸款轉貸的情形。根據法律規(guī)定,這種轉貸行為是違法的,借款合同因此無效。小王需返還本金,并按照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賠償利息損失。
法條鏈接:《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明確規(guī)定,套取金融機構貸款轉貸的民間借貸合同無效。出借人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guī),切勿以身試法。
案例二:借條有保證人,保證方式期限需明確
老張向老同學老趙借款買車,因之前有過欠款未還,老趙心存疑慮。老張便請叔叔老張頭作為擔保人,在借條上簽字。借款到期后,老張遲遲未還款,甚至失聯。老趙無奈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老張及其叔叔老張頭共同承擔責任。然而,由于雙方在借條中并未明確保證方式和保證期限,法院認定老張頭僅承擔一般保證責任,且因保證期間已過,老張頭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法條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guī)定,保證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同時,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因此,在借條中明確保證方式和保證期限至關重要。
案例三:借貸合意及款項交付需舉證
小明因公司資金周轉問題向老鄉(xiāng)小劉借款10萬元。小劉表示只有1萬元現金,剩余9萬元將通過銀行轉賬支付。小明出具了借條,但小劉并未要求小明在借條上注明現金交付部分。后來,小明一直未還款,小劉向法院起訴要求小明還款10萬元。小明卻稱只收到了9萬元轉賬,并未收到現金。然而,在庭審中,有證人出庭作證證實了當時現金交付1萬元的事實,因此法院終認定借款金額為10萬元。
法條鏈接:《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規(guī)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因此,在民間借貸中,出借人應確保借貸合意及款項交付均有充分證據支持,以避免發(fā)生糾紛時無法舉證。
案例四:未約定利息,視為不支付利息
小李因開店需要向好友小張借款50萬元,并承諾按兩分利支付利息。小張同意借款并要求小李出具借條。然而,在借條上,小李并未注明利息條款。后來,小李一直未還款,小張向法院起訴要求小李還款付息。小李卻稱雙方關系很好,從未約定過利息。法院終認定,由于借條上未約定利息且無其他證據佐證雙方曾約定過利息,因此視為借期內不支付利息。僅對逾期利息按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予以支持。
法條鏈接:《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明確規(guī)定,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在民間借貸中,雙方應明確約定利息條款并寫入借條,以免發(fā)生糾紛時無法維權。
通過以上四個案例,我們可以看出民間借貸中出借人需要注意的四大要點。首先,切勿利用金融機構貸款進行轉貸;其次,在借條中明確保證人的保證方式和保證期限;再次,確保借貸合意及款項交付均有充分證據支持;后,明確約定利息條款并寫入借條。只有遵守這些要點,才能確保民間借貸的順利進行并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在民間借貸中,出借人不僅要關注借款人的信用狀況和還款能力,更要注重借貸合同的合法性和規(guī)范性。通過簽訂規(guī)范的借貸合同、明確約定利息條款、保留好相關證據等方式,可以有效降低借貸風險并維護自身權益。同時,出借人也要保持理性和謹慎的態(tài)度,不要盲目追求高利息而忽略風險。只有在確保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進行民間借貸,才能實現雙贏的局面。
《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中明確指出,關于逾期利率的處理,借貸雙方若已有明確約定,則以約定為準,但不得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若雙方對逾期利率未做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法院則會根據不同情況靈活處理。若雙方既未約定借期內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按當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承擔逾期還款責任的,法院應予支持。若雙方僅約定了借期內利率而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按借期內利率支付逾期期間利息的,法院同樣應予支持。這一規(guī)定旨在確保民間借貸市場的健康有序發(fā)展,維護借貸雙方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