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開心型
1.未定型樹木:應以擴大樹冠為目的。冬季一般選3~5個方向不同、分布均勻的枝條作為主枝,主枝延長枝進行中度短截,適當保留側枝或進行輕度短截;翌年冬季在各主枝上保留1~2個側枝作為一級分枝,使其向四方斜生;第三年,每枝繼續(xù)保留1~2個分布均勻的二級側枝,3~5年后即可成型。
2.已定型樹木:不宜重剪,以維持樹型為主,主要疏除病蟲枝、枯枝、殘枝、交叉枝、內向枝、重疊枝、根部萌蘗枝及分枝角度過小的枝;疏去密生枝、細弱枝、直立枝,以促發(fā)側生枝,位置合適的內膛枝可適當保留;樹冠樹勢不平衡時,對過高、過長部分的枝干應進行控高修剪,剪口下保留矮枝;對出現(xiàn)偏冠的樹木,修剪時應進行樹冠回縮,剪口下保留短枝;生長季節(jié)應盡早抹去樹干上萌生的枝條。樹枝稀疏或缺枝處,應適當保留新枝,使其成為補充枝。抹芽時不得拉傷樹皮,不得保留殘枝。
3.常見樹種:重陽木、楸樹、櫸樹、欒樹、無患子、三角楓、白玉蘭、法桐、國槐、高桿女貞、香樟、廣玉蘭、櫻花等
二、杯狀型
4.未定型樹木:冬季一般選3個不同方向、分布均勻、與主干成約45°夾角的枝條作為主枝,留0.6~1m短截,剪口芽留在側面,并處于同一水平高度,可留輔養(yǎng)枝;翌年冬季,在主枝兩側萌生的側枝中,選2個作延長枝,并在0.8~1 m處短截,剪口芽仍留在枝條側面,疏除直立枝、交叉枝等,甩放部分細弱枝做輔養(yǎng)枝;第三年修剪方法與第二年相同,整理骨架等級關系,疏理輔養(yǎng)枝,甩放延長枝,3~5年后即可形成三股六叉十二枝的杯狀型樹冠。
5.已定型樹木:不宜重剪,以維持樹型為主,主要疏除病蟲枝、枯枝、殘枝、交叉枝、內向枝、重疊枝、根部萌蘗枝及分枝角度過小的枝;疏去密生枝、細弱枝、直立枝,以促發(fā)側生枝,位置合適的內膛枝可適當保留;樹冠樹勢不平衡時,對過高、過長部分的枝干應進行控高修剪,剪口下保留矮枝;對出現(xiàn)偏冠的樹木,修剪時應進行樹冠回縮,剪口下保留短枝;生長季節(jié)應盡早抹去樹干上萌生的枝條。樹枝稀疏或缺枝處,應適當保留新枝,使其成為補充枝。抹芽時不得拉傷樹皮,不得保留殘枝。
6.代表性樹種:法桐、國槐等
三、自然圓頭型
7.未定型樹木:分枝點附近留3~4個主枝,保持各層主枝間適當的間距,使自然長成卵圓形或扁圓形的樹冠。每年修剪的主要對象是擾亂樹型的枝條及密生枝、枯死枝、病蟲枝和傷殘枝等。
8.已定型樹木:不宜重剪,以維持樹型為主,主要疏除病蟲枝、枯枝、殘枝、交叉枝、內向枝、重疊枝、根部萌蘗枝及分枝角度過小的枝;疏去密生枝、細弱枝、直立枝,以促發(fā)側生枝,位置合適的內膛枝可適當保留;樹冠樹勢不平衡時,對過高、過長部分的枝干應進行控高修剪,剪口下保留矮枝;對出現(xiàn)偏冠的樹木,修剪時應進行樹冠回縮,剪口下保留短枝;生長季節(jié)應盡早抹去樹干上萌生的枝條。樹枝稀疏或缺枝處,應適當保留新枝,使其成為補充枝。抹芽時不得拉傷樹皮,不得保留殘枝。
9.代表性樹種:無患子、欒樹、白玉蘭、高桿女貞、香樟等
四、有中央領導干
10.未定型樹木:修剪時應注意保護中央領導枝,使其頂端向上直立生長。主干頂端如損傷,應選擇1個直立向上生長的枝條或在壯芽處短截,抹去其下部的側芽待抽發(fā)新枝代替主枝,避免形成多頭現(xiàn)象;闊葉類樹種冬季以疏剪為主。下層的三大主枝上下位置要錯開,方向均稱,角度適宜。要及時剪掉三大主枝上基部貼近樹干的側枝,并選留好三大主枝以上枝條,逐步形成圓錐狀樹冠;銀杏修剪只疏枝,不短截。對輪生枝可分階段疏剪。
11.已定型樹木:不宜重剪,以維持樹型為主,主要疏除病蟲枝、枯枝、殘枝、交叉枝、內向枝、重疊枝、根部萌蘗枝及分枝角度過小的枝;疏去密生枝、細弱枝、直立枝,以促發(fā)側生枝,位置合適的內膛枝可適當保留;樹冠樹勢不平衡時,對過高、過長部分的枝干應進行控高修剪,剪口下保留矮枝; 對出現(xiàn)偏冠的樹木,修剪時應進行樹冠回縮,剪口下保留短枝;生長季節(jié)應盡早抹去樹干上萌生的枝條。樹枝稀疏或缺枝處,應適當保留新枝,使其成為補充枝。抹芽時不得拉傷樹皮,不得保留殘枝。
12.代表性樹種:雪松、銀杏、水杉、池杉、落羽杉、中山杉等圖片
五、關于喬木截干和正常修剪要求
13.喬木嚴控截干。截干是指對樹木主干、粗大主枝、骨干枝進行截斷的措施。
14.遮擋陽光的樹木修剪以疏枝為主,嚴禁對主干截干(俗稱砍頭),嚴控對一、二級主枝進行截斷。如需截干,至少應保留二級分枝,二級分枝保留長度不應小于1米。保留基本樹形。
15.正常修剪(整形修剪、生理修剪),修剪應保持樹形完整。至少保留三級分枝,三級分枝保留長度不小于0.5米。剪除枯死枝、交叉枝、內膛枝、平行枝、徒長枝、病蟲枝等,使植株生長健壯。
16.集中修剪時間:大規(guī)模的樹木修剪,應在冬季進行。落葉樹木應在當年落葉后至第二年春天萌芽前進行;常綠樹木的修剪應在12月份—3月份之間進行。
17.特殊情況:直生銀杏、水杉等中央領導干型樹木嚴禁采用將側枝“一剝到頂”或將中央領導干截干的修剪方法,只應疏除部分側枝,修剪后應保持原有樹形的美觀。
18、剪口、鋸口應防止撕裂、劈裂,修剪剪口、鋸口直徑大于5厘米的,剪口、鋸口應涂抹園林專用防腐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