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混凝土切割機械上的工作機構應保證狀態(tài)、性能正常,安裝穩(wěn)妥,堅固可靠。
2、使用前,應檢查并確認電動機、電纜線均正常,保護接地良好,防護裝置有效,鋸片先用符合要求,安裝正確。
3、啟動后,應空載運轉,檢查并確認鋸片運轉方向正確,升降機構靈活,運轉中無異常、異呼,一切正常后,方可作業(yè)。
4、操作人員應雙手按緊工件,均勻送料,在推進切割機時,不得用力過猛。操作時不得帶手套。
5、切割厚度應按機械出廠銘牌規(guī)定進行,不得超厚切割。
6、加工件送到與鋸片相距300mm處或切割小塊料時,應使用專用工具送料,不得直接用手推料。
7、作業(yè)中,當工件發(fā)生沖擊、跳動及異常音響時,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8、嚴禁在運轉中檢查、維修各部件。鋸臺上和構件鋸縫中的碎屑應采用專用工具及時清除,不得用手揀拾或抹試。
9、作業(yè)后,應清洗機身,擦干鋸片,排放水箱余水,收回電纜線,并存放在干燥、通風處。
10、長期擱置再用的機械,在使用前除必要的機械維修和保養(yǎng)外,必須測量電動機的絕緣電阻,合格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