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指申請開立信用證的當事人,一般為貨物購買方或服務接受方。
2、受益人指接受信用證并享有信用證權益的當事人,一般為貨物銷售方或服務提供方。
3、開證行指應申請人申請開立信用證的銀行。
4、通知行指應開證行的要求向受益人通知信用證的銀行。
5、交單行指向信用證有效地點提交信用證項下單據(jù)的銀行。
6、轉讓行指開證行指定的辦理信用證轉讓的銀行。
7、保兌行指根據(jù)開證行的授權或要求對信用證加具保兌的銀行。
8、議付行指開證行指定的為受益人辦理議付的銀行,開證行應指定一家或任意銀行作為議付信用證的議付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