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保函與備用信用證有3點不同:
一、兩者的實質不同:
1、銀行保函的實質:銀行保函又稱“銀行保證書”、“銀行信用保證書”,簡稱“保證書”,銀行作為保證人向受益人開立的保證文件。
2、備用信用證的實質:備用信用證簡稱SBLC,又稱擔保信用證,是指不以清償商品交易的價款為目的,而以貸款融資,或擔保債務償還為目的所開立的信用證。
二、兩者的性質不同:
1、銀行保函的性質:銀行保函可以有從屬性保函。
2、備用信用證的性質:備用信用證是獨立于交易合同的自足性契約。
三、兩者的承擔責任不同:
1、銀行保函的承擔責任:銀行保函的擔保行可能承擔性的付款責任,也可能承擔第二性的付款責任。
2、備用信用證的承擔責任:備用信用證的開證行負有第二的付款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