纜線布放前應核對規(guī)格、型號、路由及位置,必須與設計相符。纜線的布放應平直,不得產生扭絞、打圈等現(xiàn)象,不得受到外力的擠壓和損傷。纜線在布放前兩端應貼有標簽,以表明起始和終端位置,標簽書寫應清晰,不易脫落。UTP對絞電纜、光纜與大樓內其它閉路電視監(jiān)控、周邊防范報警系統(tǒng)的纜線應分離布放。各纜線間的小凈距離須符合設計要求。纜線布放時應有冗余。在交接間、設備間UTP電纜預留長度一般為3~6米,工作區(qū)為0.3~0.6米,光纜在設備端預留長度為3~6米。有特殊要求的應按設計要求預留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