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集團公司需要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必須有明確的名稱、組織機構和住所。
2. 要有符合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3. 股東的人數應符合法定人數要求。
4. 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冊資本總和應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5. 注冊集團公司前,需要進行名稱預先核準,并提供基本資料,證明有經營場所、經營人員等。
6. 母公司注冊資本應在五千萬元以上,并應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7. 集團單位成員需要具備法人資格。
8. 集團公司的本質特征是一種以母子公司關系為基礎的垂直型組織體制,集團本身應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
9. 集團公司可以獨立或與其他公司共同組成聯合企業(yè)集團,其成立須經過批準和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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