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如何使用?
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是當前的一個熱點話題,作為工程建設領域企業(yè)了解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使用是非常有必要的。
欠薪會使用保證金
施工總承包單位所承包工程發(fā)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作出責令限期清償或先行清償的行政處理決定,施工總承包單位到期拒不履行的,屬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可以向經辦銀行出具《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支付通知書》,書面通知有關施工總承包單位和經辦銀行。經辦銀行應在收到《支付通知書》5個工作日內,從工資保證金賬戶中將相應數額的款項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給屬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指定的被拖欠工資農民工本人。
施工總承包單位采用銀行保函替代工資保證金,發(fā)生上面情形的,提供銀行保函的經辦銀行應在收到《支付通知書》5個工作日內,依照銀行保函約定支付農民工工資。
保證金使用后還得補足
工資保證金使用后,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自使用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工資保證金補足。采用銀行保函替代工資保證金的,施工總承包單位應在10個工作日內提供與原保函相同擔保范圍和擔保金額的新保函。施工總承包單位開立新保函后,原保函即行失效。經辦銀行應每季度分別向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屬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供工資保證金存款對賬單。
工程完工不欠薪會退還保證金
工資保證金對應的工程完工,施工總承包單位作出書面承諾該工程不存在未解決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并在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告示牌及屬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門戶網站公示30日后,可以申請返還工資保證金或銀行保函正本。
屬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自施工總承包單位提交書面申請5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并在審核完畢3個工作日內向經辦銀行和施工總承包單位出具工資保證金返還(銷戶)確認書。經辦銀行收到確認書后,工資保證金賬戶解除監(jiān)管,相應款項不再屬于工資保證金,施工總承包單位可自由支配賬戶資金或辦理賬戶銷戶。選擇使用銀行保函替代現金存儲工資保證金并符合規(guī)定的,屬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自施工總承包單位提交書面申請5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并在審核完畢3個工作日內返還銀行保函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