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依據(jù)商務合同開出,但又不依附于商務合同,具有獨立法律效力。當受益人在保函項下合理索賠時,擔保行就必須承擔付款責任,而不論委托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實際事實。即保函是獨立的承諾并且基本上是單證化的交易業(yè)務。
銀行信用作為保證,易于為合同雙方接受。
等銀行經(jīng)辦人員報送業(yè)務審批完后(一般3-7個工作日),銀行對申請人的合法性、財務狀況的真實性、交易背景的真實性等進行調(diào)查,了解借款人的履約、償付能力,向申請人做出正式答復。
委托人(Principal)
是向銀行或保險公司申請開立保函的人。委托人的權(quán)責是(1)在擔保人按照保函規(guī)定向受益人付款后,立即償還擔保人墊付的款項。(2)負擔保函項下一切費用及利息。(3)擔保人如果認為需要時,應預支部分或全部押金。
第二種,用擔保公司的授信額度辦理銀行保函,目前工程類銀行履約保函費率在0.7%-1.5%左右,工程類銀行保函一二級資質(zhì)不收保證金,三級資質(zhì)要看公司和項目的情況定。供貨類銀行履約保函費率在2%-3.5%,免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