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共和國?品法
第五?四條要求?品經營者應當按照保證?品的要求貯存?品,定期檢查庫存?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
的?品。
2、?品藥品監(jiān)管總局關于進?步加強對超過保質期?品監(jiān)管?作的通知
規(guī)定對超過保質期?品及時進?清理,并采取停?經營、單獨存放等措施,主動退出市場。?品經營者與?品?產者或
供貨商有?品退貨約定的,要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辦理退貨?續(xù)。
嚴格對超過保質期?品和回收?品的處置。?品?產經營者要按照?品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對超過保質期?品和回
收?品進??害化處理或銷毀(包裝?并銷毀),也可以通過由有資質的單位回收后轉化為飼料或肥料等。
需要銷毀的,要根據待銷毀?品的品種、數量等具體情況,??或者委托有銷毀能?的單位銷毀,不得再次影響?品安
全。
?品?產經營者要建?超過保質期?品臺賬。如實記錄并同步保留可供查閱的影像資料等,相關記錄保存期限不少于兩
年。
3、《關于嚴禁在?品?產加?中使?回收?品作為?產原料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要求建?回收?品登記銷毀制度,記錄應當包括回收?品的產品名稱、產品規(guī)格、?產批號、?產?期、退貨?期、退
貨數量、銷毀地點、銷毀?式、銷毀數量、銷毀時間、負責?員等內容。銷毀?品時應當有2?以上在場并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