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報成都代辦消防審批《建筑內部裝修防火審核申報表》;
2.裝修平、立、剖面設計圖紙,裝修節(jié)點詳圖,水、電、暖通及消防系統(tǒng)圖紙;(圖紙要求折成29CM*20CM)
3.原建筑物平面圖,消防設施布置圖;
4.裝修材料的防火性能及有關證明;
5.建筑消防設施設計必須由法定資格單位承擔,圖紙必須有設計證號、設計單位名稱及設計人員、審核人員的簽名,蓋設計專用章;
6.原建筑消防審核驗收意見;屬1994年9月以前竣工的建筑,可用建筑合法性證明替代原建筑消防審核意見;
7.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相應資質證書復印件。
代辦消防審批期限:
建筑消防設計、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審核審批期限從受理圖紙、資料之日起,如圖紙、資料齊全,一般工程應在10個工作日之內,簡易程序審批的工程應在2個工作日之內,國家、省級重點工程以及設置自動消防設施的工程應在20個工作日內核發(fā)《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需要組織專家論證消防設計的工程可以延長至30個工作日。如圖紙、資料不齊,應在受理后3個工作日內發(fā)出《補送圖紙資料通知書》,通知申報單位補送,審批期限從補齊圖紙、資料之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