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整理貨物所需單證
02國外發(fā)貨
03貨物到港、換提貨單
04報關
05繳稅
06放行
07送貨至客戶指定倉庫
寶石、半寶石進口所需單證
1、普通產品進口單證(裝箱單、發(fā)票、合同、提單)
2、提供寶石的加工程度報告(未加工經簡單鋸開,粗制成形);
3、國外供應商采購資料;
4、原產地證書:
5、狀態(tài)(未成串、未鑲嵌等);
6、品質證明(化學成分);
7、寶石相關信息:品名、數量、來源、種類及規(guī)格等
寶石、半寶石進口流程
01 整理貨物所需單證
02 國外發(fā)貨、貨物到港
03 換提貨單
04 報關
05 海關審價出稅單,繳稅
06 查驗
07 放行,送貨至客戶指定倉庫
寶石、半寶石進口注意事項
1、如實電報貨物真實成交價格。由于寶石種類不同或同類型的寶石狀態(tài),大小、等級,顏色不同,價格容易發(fā)生較大差異,進口時應如實由報寶石直實成交價格,屬于拍賣成交的應如實提供拍賣發(fā)票或相關憑證。
2、嚴格按海關規(guī)范申報目錄的要求申報
目前寶石的規(guī)范申報要求完整、正確地申報寶石半寶石的品名、種類、加工程度、狀態(tài)、來源、等級、礦物名稱、規(guī)格、化學成份等。品名,礦物名稱及化學成分需符合《珠寶玉石名稱》國家標準(GB/T 16552-2017),申報的品名,礦物學名,英文名稱,化學成分要相符,不同品種,等級和規(guī)格要分開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