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庭
中庭防火分區(qū)按上下層建筑面積疊加計算。
當連接建筑表面的總和大于一個防火分區(qū)的***允許建筑面積時,應:
(1) 中庭與周圍的連接空間:采用≥1H的防火隔墻進行分隔;采用防火玻璃墻時,應提供≥1H的防火保溫和防火完整性;不滿足防火保溫性能的,應提供自噴滅火系統(tǒng)進行保護。
使用防火卷簾時,應不少于3H,與中庭相連的門窗,應采用遇火可自動關閉的***防火門窗;
(2) 高層中庭走廊設置自噴滅火系統(tǒng)和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應提供排煙設施,而不是易燃物。
(4) 連接部分吊頂、墻面為***,其余部分≥B1。
二、 下沉廣場
1、不同區(qū)域通向空地的洞口間近邊緣水平距離≥13m,室外空地僅用于人員疏散,疏散凈面積≥169m;
2、在下沉廣場等室外空地上,通往地面的疏散樓梯不少于1個。當連接下沉廣場的防火分區(qū)需要使用下沉廣場進行疏散時,疏散樓梯的總凈寬應不小于從任何防火分區(qū)到室外空地的設計疏散總凈寬;
3、如果需要安裝防風雨罩,防風雨罩周圍的開口不應完全關閉。開孔面積不小于該空間建筑面積的25%,開孔高度不小于1m,當開孔設有百葉窗時,百葉窗有效排煙面積可按百葉窗通風面積的60%計算。
三、 防火分區(qū)
1、通往不同防火分區(qū)的防火分區(qū)的門不應包括在緊急出口中,門之間的小距離應不小于4m;
四、 避難走道
1、通往地面的出口數(shù)量應不少于2個,并設置在不同的方向上;當避難通道僅與防火隔間連接,并且至少有一個緊急出口通向防火室的室外時,可以設置通向地面的一個出口。通往避難所走廊的任何防火門的距離到通往地面的避難通道近出口的距離為60m;
2、避難廊道凈寬度≥任何防火分區(qū)內通往避難廊道的設計疏散總凈寬度;
3、設置消火栓、消防應急照明、應急廣播和消防專用電話。
五、 防火墻(不燃墻≥3H)
防火墻設置要求:
(1) 當防火墻截面中心線與天窗端(端面可燃墻)的水平距離小于4米時,應采取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2) 防火墻上不得設置門窗洞口。必要時,應設置遇火不能開啟或自動關閉的***防火門窗。嚴禁可燃氣體和甲、乙、丙類液體管道通過防火墻,防火墻內不得設置排氣管。其他管道不適合通過防火墻。如需穿越防火墻時,墻與管道之間的縫隙應用防火密封材料填實,管道采用不燃保溫材料。當管道為耐火、可燃材料時,防火墻兩側的管道應采取防火措施;
(3) 建筑物的防火墻不應設在拐角處。如需設置,門窗近邊緣與內角兩側洞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4米。設置乙級防火窗等措施,距離不限;
六、 防火卷簾
1、適用于設置防火墻的大開口和困難部位。
(1) 除中院外,①防火分區(qū)B≤30m時,防火卷簾B≤10m;②防火分區(qū)B>30m時,防火卷簾B≤B/3且≤20M(小值);
(2) 具有火災時自重自動關閉的功能。不得使用水平和水平防火卷簾;
(3) 除另有規(guī)定外,防火卷簾的耐火極限應≥規(guī)范規(guī)定位置處墻體的耐火極限。耐火極限滿足完整性和隔熱性要求。不允許設置自噴系統(tǒng),只滿足完整性要求。
(4) 防火卷簾應是防煙的,與地板、梁、墻、柱之間的縫隙應采用防火密封材料密封;
(5) 火災時需要自動下降的防火卷簾應具有信號反饋功能;其他應符合防火卷簾的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