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競賽組織機構
條 競賽委員會
根據不同的比賽規(guī)模,可設立競賽委員會、競賽部或競賽處。由負責競賽業(yè)務的行政人員若干人組成,在大會組委會統(tǒng)一領導下,負責整個大會的競賽組織工作。
第二條 裁判人員的組成
一、總裁判長1人,副總裁判長2至3人。
二、裁判組設裁判長1人,評分裁判5至9人,值班裁判1人,套路檢查裁判1至2人,記分員1人,計時員1人。
三、編排記錄長1人,編排記錄員1至2人。
四、檢錄長1人,檢錄員3至5人。
五、宣告員1至2人。
第三條 裁判人員的職責
一、總裁判長
(一)負責整個競賽的裁判工作,保證規(guī)則的執(zhí)行。比賽前,組織裁判人員熟悉規(guī)則和裁判法;檢查各項準備工作;落實裁判員分工。
(二)講解和解決規(guī)則中不詳盡或無明文規(guī)定的問題,但無僅修改規(guī)則。
(三)發(fā)現裁判員在裁判工作中有明顯不合理現象,有權責成裁判長進行調整。
(四)比賽中,運動員有不當行為或裁判員發(fā)生嚴重錯誤,有處罰的權力。
(五)競賽過程中,根據工作需要可調動裁判人員。
(六)審核并宣布比賽名次與成績,組織裁判人員做好總結工作。
(七)如大會只設單項比賽,總裁判長可兼臨場裁判長。
二、副總裁判長
(一)協會總裁判長工作。
(二)當總裁判長因故缺席時,由一名副總裁判長代行其職責。
(三)負責審核比賽場地、器材。
(四)督促檢錄組、編排記錄組和宣告員的工作。
三、裁判長
(一)組織裁判組的業(yè)務學習,落實裁判工作。
(二)負責運動隊申請重做和由裁判長執(zhí)行的其它錯誤扣分,宣布每場比賽后得分。
(三)當裁判評分出現明顯不合理現象或有效分之間出現不允許的差數時,有權召集裁判員進行會商,或出示基準分進行調整。
(四)對裁判員有勸告、警告或建議撤換的權利。
四、評分裁判員
(一)認真執(zhí)行大會的各項決定,服從裁判長的領導,參加賽前業(yè)務學習,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二)嚴格按規(guī)則進行公正、準確、獨立地評分;公開示分;做好詳細記錄。
(三)判定與記錄運動員出界情況,并在賽畢交裁判長查核。
五、套路檢查裁判員
(一)賽前根據各隊套路登記表,檢查統(tǒng)計套路難度、動作等級,比賽時進行復核。如遇與規(guī)則不符及時報告裁判長。
(二)宣布運動隊臨場套路高難度動作數量。
六、編排記錄長
(一)負責編排記錄組的全部工作,組織審查報名表,編排秩序冊、成績公告、成績冊。
(二)參加技術會議,協助大會競賽部門處理棄權,更換運動員的問題,負責競賽順序抽簽。
(三)準備好比賽時需要的表格,審核成績,排列名次。
七、檢錄長
(一)負責檢錄組的全部工作,組織檢錄員對運動隊的人員、服飾、器材等進行檢查,召集運動隊入場和退場。
(二)對不符合規(guī)則或規(guī)程的情況,通知運動隊自行更改,如不服從,有權不準其上場比賽,并報告裁判長。
(三)賽后對檢錄內容進行抽查。
(四)指揮開幕式、頒獎、閉幕式各運動隊的進退場工作。
第四條 其它裁判人員和工作人員
其它裁判人員包括編排記錄員、檢錄員、計時員、記分員、宣告員、技術攝像。
一、按時到會,熟悉相關的業(yè)務。
二、在裁判長、編排記錄長、檢錄長的領導下工作。
三、計時員準確記錄參賽運動員完成套路的時間,如遇時間不足或超時情況,及時報告裁判長。
四、記分員在記分表上記錄評分裁判的評分 、裁判長權限的各類扣分、計算、記錄平均分,統(tǒng)計后得分,送裁判長簽名;協助競賽部門編印成績冊;賽后收存原始評分表格,做好歸檔工作。
五、宣告員在副總裁判長指導下進行賽前準備,臨場利用評分間隙宣告介紹競賽規(guī)則、規(guī)程,比賽的有關知識和組委會指定的宣傳材料。
六、技術攝像人員在副總裁判長領導下完成各場比賽的攝像工作。
七、工作人員包括技術調研、電腦操作、場地器材、醫(yī)療保健、保衛(wèi)等人員。
第二章參賽人員及其規(guī)定
第五條參賽人員及其規(guī)定
參賽人員包括運動隊的領隊、教練、運動員。
為確保比賽順利進行,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每支運動隊人員限定為:10人,其中領隊1人,教練1人,運動員8人;以上包括替換隊員、伴奏隊員(出場人數少6人,不包括保護人員),違例者扣分。
二、參賽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并經醫(yī)院體檢合格。
三、各運動隊必須按規(guī)程規(guī)定辦理報名手續(xù),填寫報名表,"舞獅創(chuàng)新動作難度等級申報表"。必須在賽前24小時內呈交"舞獅自選套路登記表"、"器材配置平面示意圖"等。
四、運動隊應公平競賽,服從裁判的判決。
五、任何參賽人員不得在比賽期間對裁判人員施加影響和干擾。
六、場地內外與參賽隊伍有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場上運動員進行提示、指導。
七、每名運動員每次只能代表一支隊伍參賽,違者取消比賽資格。
第三章競賽通則
第六條比賽,
一、舞獅比賽,競賽類型為單項賽、全能賽;
二、舞獅比賽按性別可分為男子組、女子組;
三、舞獅比賽按競賽成績可分為等級賽;
四、舞獅(南獅)比賽競賽項目可分為:
(一)為單獅(2人)、樁陣上比賽要有采青:
1.規(guī)定套路;2.自選套路;3.傳統(tǒng)套路;4.技能舞獅;
(二)其它舞獅(形式不限)。
第七條比賽套路時間
比賽套路的時間為10至15min,布置器材時間不超過15min。
第八條鼓樂與計時
一、鼓樂
舞獅鼓樂是烘托氣氛、轉換節(jié)奏、激勵隊員情緒的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音樂旋律、節(jié)奏快慢等要與舞獅動作協調一致,鼓、鈸、鑼節(jié)拍明朗準確,輕、重、快、慢有序。以打擊樂演奏為主,亦可采用吹打樂。
二、計時
(一)運動員侯場完畢,鼓樂起開表;
(二)運動員摘獅頭、獅被并步行禮停表。
(三)計時以臨場裁判組計時表為準。
裁判組以兩塊表計時,按接近規(guī)定時間的表計算時間。
第九條棄權
一、運動員在賽前30min參加檢錄(查驗參賽證件、檢查器材、服飾等),三次檢錄不到即視為棄權。
二、超過時間3min,運動隊不參加比賽,即視為棄權。
第十條比賽順序的確定
在競賽委員會的監(jiān)督下,賽前由各運動隊派代表抽簽決定比賽順序,對于未參加抽簽的隊由組委會的人員代替抽簽。
第十一條名次評定
舞獅比賽分預賽、決賽,按成績高低排定名次。
一、比賽名次的確定,根據競賽規(guī)程關于錄取名次的規(guī)定進行。
二、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三、預賽階段得分相等的確定:
(一)如相等,以自選套路中C級難度動作的數量計算,多者名次列前;
(二)如再相等,以無效分的平均值接近有效分平均值者名次列前;
(三)如再相等,以無效分的平均值高者名次列前;
(四)、如再相等,名次并列。
四、決賽階段得分相等的確定:
(一)預賽中名次前者列前。
(二)如相等,以自選套路中C級難度動作的數量計算,多者名次列前。
(三)如再相等,以無效分的平均值接近有效分平均值者名次列前;
(四)如再相等,以無效分的平均值高者名次列前;
(五)如再相等,名次并列。
第四章場地 器材 服飾 保護措施
第十二條場地
(一)競賽場地為邊長20m的正方形(特殊情況,小面積不得少于邊長18m正方形),要求地面平整、清潔,場地邊線寬為0.05m,邊線內沿以內為比賽場地。邊線周圍至少有1米寬的無障礙區(qū)。
(二)比賽場地應是木板或鋪設地毯。
(三)競賽場地上空從地面量起,至少有8m的無障礙空間。
第十三條器材
要求:獅頭、獅被大小勻稱、協調。
(一)樁陣
樁陣中樁的高度不得超過3m,不低于0.5m,其中半數樁必須達到2m,樁頂腳踏圓盤直徑不超過0.38m(含保護圈墊),樁陣長度不得超過15m,短不少于10m(含曲線計算),寬度不得超過1.5m,不能少于0.5m。
(二)大會提供公用比賽器材,也可以在規(guī)定的公用器材中更換一組自備的器材,但必須保證并符合規(guī)則的要求,經大會批準后使用。
第十四條服飾
運動員應穿具有特色的比賽服裝,要求穿戴整潔。舞獅隊員服飾款式色彩與獅頭獅身相協調,伴奏隊員、保護人員都必須統(tǒng)一服裝。
第十五條保護措施
(一)為避免傷害事故,運動隊必須在樁陣、橋、索等器械下面設置海綿墊;否則,不得參賽。
(二)比賽中,允許有2至4人進場保護;但不得影響或接觸比賽的運動
員。
(三)賽場保衛(wèi)人員應在賽前宣布禁止使用閃光燈拍攝.并在比賽時實施。
第五章舞獅(南獅)動作的分類和難度
第十六條舞獅(南獅)動作的組成和分級
舞獅動作按動作的難易程度分為A級難度動作、B級對難度動作、C級難度動作。
A級難度動作:是舞獅動作中的基本動作和技術較為簡單的技巧動作;
B級難度動作:是在A級動作上有所提高,具有一定難度的技巧動作;
C級難度動作:是指必須具有較高的專項身體素質和專項技能才能完成的高難度的舞獅技巧動作,組合動作,具有較高的鍛煉價值和審美價值。
第十七條舞獅(南獅)動作的難度分值
套路動作難度分值只統(tǒng)計C級動作或根據競賽性質確定統(tǒng)計方法.套路動作難度分值確定動作難度的等級。
一、A級動作:每個分值為0.1分。
二、B級動作:每個分值為0.2分。
三、C級動作:每個分值為0.3分。
四、未進行過難度定級的舞獅動作、創(chuàng)新動作,應在賽前按規(guī)定申報.經核定后予以定級。
五、舞獅(南獅)創(chuàng)新難度動作
(一)創(chuàng)編原則:必須符合舞獅運動(南獅)的本質屬性和運動規(guī)律;必須是具備一定專項素質、專項技能才能完成的舞獅動作,必須是正式比賽中從未出現過的動作。
(二)申報程序
1.填寫創(chuàng)新動作難度申報表;
①規(guī)范動作名稱,并標明類別;
①用錄像形式形象地說明創(chuàng)新難度動作,也可用照片、畫稿等技術圖解以及精煉文字形象地說明(達不到上述要求者,不予受理);
③申報難度等級。
2.在規(guī)定時間內遞交國際龍獅總會技術委員會(或比賽裁判委員會)
3.國際龍獅總會技術委員會(或比賽裁判委員會)依據舞獅動作創(chuàng)編原則,對創(chuàng)新難度動作進行技術鑒別、定級,并將鑒定結果及時通知申報單位及有關部門。
第十八條舞獅(南獅)動作的分類與難度定級
一、上腿:(不論單足或雙足)
1.樁上站位上腿A
2.樁上上腿,獅尾單足起立(時過5s)A
3.樁上跳躍,站位上腿B
4.樁上180度回頭跳躍接占位上單(雙)腿B
5.兩樁柱180度轉體凌空占位上單腿C
6.凌空推進(1.4-1.8m)接轉體180度上雙腿C
7.凌空橫推進過三樁上單(雙)腿C
8.連續(xù)回頭跳接180度轉體占位上單(雙)腿C
二、站肩、坐頭:
1.樁上坐頭(包括鋼絲上)A
2.樁上站肩(包括鋼絲上)A
3.鋼絲上站肩(或坐頭)行進(1m以上)C
4.樁上騰空推進(3連環(huán)以上)接轉體180度坐頭C
三、上樁:
1.直接上樁,樁高1m至1.3m A
2.直接上樁,樁高1.31m至1.5m B
3.直接上樁,樁高1.51m以上C
四、樁上飛躍:
1.飛躍1.5m至2m A
2.飛躍2.1m至2.8m B
3.飛躍2.81m以上C
4.掛樁懸掛接橫躍鉗雙樁
5.雙樁雙腿上同時飛躍1.8m(或以上)再接一個B級動作C
6.單樁雙腿上同時飛躍1.8m(或以上)再接一個B級動作C
7.在單腿上同時飛躍2m(或以上)再接一個B組動作C
8.飛躍1.8m或以上回頭跳接180度轉體占位上腿C
五、樁上連續(xù)飛躍
1.連續(xù)飛躍(兩落點總長度)3m至3.5mA
2.連續(xù)飛躍(兩落點總長度)4.51m以上C
3. 連續(xù)飛躍(兩落點總長度)4m以上接飛身鉗上腿C
4.樁上180度轉身飛躍2m以上B
5.樁上連續(xù)飛躍4.51m以上接上腿C
6.樁上連續(xù)騰空向前推進4.51m以上C
7.樁上連續(xù)騰空向前推進(1.4—1.8m)接360度轉體造型C
8.騰空推進(3連環(huán))轉體360度站樁C
9.騰空站位加連續(xù)往回飛躍4.51m以上C
六、樁上環(huán)回快走:
1.三樁或四樁上環(huán)回走動,頭尾互調。A
2.單柱樁上180度回頭跳B
3.兩樁上單腿造型B
4.樁上180度轉體回頭跳,接占位上腿B
5.在樁陣上180度連續(xù)回頭跳躍2.5m或以上C
6.在樁陣上做180度回跳接坐頭或接足三連環(huán)動作C
七、鉗腰:
1.樁上鉗腰飲水A
2.樁上上腿彎腰動作A
3.轉體上腿彎腰B
4.兩樁柱鉗腰旋轉一周B
5.單樁飛躍1.4m以上接占位上腿彎腰飲水連環(huán)動作C
6.樁上飛躍1.4m以上鉗樁彎腰采青接上雙腿C
7.樁上飛躍1.4m以上掛樁再上腿C
8.兩樁柱跳轉180度鉗腰再上腿C
9.騰空推進轉體270度接掛樁或鉗樁再上腿C
八、壁虎功(壁面角度不少于60度、不能有凹凸):
1.在壁上上下行走A
2.在壁上平行進退a
3.在壁上上腿B
4.在壁上鉗腰或上腿彎腰飲水C
5.在壁上坐頭C
6.壁虎功加上腿彎腰探試或采青C
九、翻滾:
1.樁上跳下,地上接滾翻(獅頭、獅尾同時下位)A
2.樁上滾跟頭B
3.樁上翻滾落地B
4.樁上側空翻B
5.鋼絲上滾翻獅爪踩鋼絲C
十、鋼索:
1.鋼索上上腿A
2.鋼索上單足探水A
3.鋼索上單足撩水A
4.鋼索上翻跟斗B
5.鋼索上劈叉B
6.鋼索上倒掛采青B
7.鋼索上鉗腰B
8.鋼索上180度連續(xù)回頭跳(3次以上)C
9.鋼索上180度回頭跳接鉗腰(或接坐頭)C
十一、過橋:
1.上單腿A
2.其它索橋技巧增加A
3.橫行或回環(huán)轉身A
4.上雙腿行進(1m以上)A
5.左右單足撩水(探水無分,蹲位膝蓋須過另一腳底踏位)A
6.橋上翻身倒掛采青B
十二、懸掛:
1.雙樁開雙腿懸掛A 2.單樁腳頂懸掛上腿位B 3.雙樁腳頂懸掛上腿位B
4.單樁懸掛轉位B 5.連環(huán)懸掛加連環(huán)上位各動作C
十三、其它梯、盤、球、堡
1.踏沙堡A 2.踏木盤A 3.上球A 4.上梯A 5.踩砂堡坐頭或站肩B 6、踩木盤坐頭或站肩B
第六章自選套路的有關規(guī)定
第十九條 自選套路的編排要求
舞獅運動時利用人體多種姿態(tài)和獅頭、獅尾雙人配合,在行進動態(tài)和靜態(tài)造型變化中將力度、幅度、速度、耐力等揉與舞獅技巧中,完成各種高難度動作,或動或靜,組成優(yōu)美形象的獅雕塑,表現獅子的勇猛剽悍、頑皮流行性等習性。
套路編排要求:內容豐富、構思巧妙,結構新穎,風格別致。舞獅技巧難度,創(chuàng)新動作是借助器械的設計來演繹,表達山、嶺、巖、谷、溪、澗、水、橋、洞等意思,展現獅子喜、怒、醉、睡、醒、動、靜、驚、疑、怕、尋、探、望、戲和翻、滾、臥、閃、騰、撲、躍、戲、跳等傳統(tǒng)舞獅的形式;動作與鼓樂伴奏和諧一致;整個套路既要有觀賞價值,又要有鍛煉身體增強體質的作用。
第二十條 套路的評分標準(滿分為10分)
一、形神表現,分值為3分。
形態(tài)動作要完美無缺,神態(tài)演示豐富、逼真,不少于10種表現,如:喜、怒、醉、醒、動、靜、驚、疑、尋、盼等,每少一種扣0.3分。
二、動作難度,分值為3分。
C級動作不少于10個(含創(chuàng)新動作),每少1個C級動作扣0.3分。
三、獅樂配合,分值為2分。
(一)舞獅動作、音樂伴奏要緊密配合,自然合拍,聲調要突出輕、重、緩、急和諧一致,風格獨特,較好地烘托舞獅氣氛,給予滿分。
(二)與以上標準有差距者,根據情節(jié)扣0.05至0.5分。
四、步型、步法,分值為1分。
不少于10種步型、步法,如:馬步、弓步、虛步、麒麟步、跪步、獨立步、跳步、大小兩移步、搶步、碎步、蟠龍步等。每少一種步型扣0.1分。
五、套路編排、器材設計,獅形、服飾、禮儀,分值為1分。
凡符合編排要求、結構合理,主題情節(jié)突出,獅飾、服飾得體,臨場精神飽滿,禮貌大方,能充分利用器材表現獅的各種動作,并具有獨創(chuàng)性,現場表演好給予滿分。凡與以上標準有差距者,根據情節(jié)扣0.05分至0.8分。
第二十一條 對替換隊員的規(guī)定
一、替換隊員在賽場外,可兼鼓樂伴奏。
二、現場比賽進行中不得替換。
第七章 舞獅動作失誤扣分細則
第二十二裁判員扣分
一、凡在規(guī)定時間內沒有完成套路,中途退場者不予評分。
二、大跌(每出現一次扣1分)
(一)獅頭、獅尾俱跌于樁上或地上。
(二)獅頭、獅尾離體,一方跌落于地上。
(三)不設青或無主題(沒呈報比賽套路名稱)。
三、中跌(每出現一次扣0.5分)
(一)獅頭獅尾其中一方跌于樁上或地上。
(二)有青不采,不能取回落青沒有完成主題。
四、小跌(每出現一次扣0.3分)
(一)凡在器械上或上腿出現滑足、失足;上腿出現滑足超過膝蓋以下。
(二)競賽中出現失衡,附加支撐。
(三)上器材進器材壞或倒下。
(四)采青時獅青不慎脫落,但仍能以其技巧取回落青。
五、失誤(每出現一次扣0.1分)
(一)上單腿不協調、不自然、滑足。 (二)上器材不穩(wěn)而過位。 (三)獅頭獅尾非規(guī)定相撞。
(四)獅飾、服飾(包括獅頭配件、舞獅服飾、鞋、頭飾、腰飾等)脫落。
(五)器材飾物、布景等脫落。
(六)任何樂器跌落地上。
(七)進場、退場,隊員列隊、禮儀不整齊。
六、違例
(一)運動隊參賽人數超出或不足,(每1人扣0.5分)
(二)樁陣高低、長度或圓盤直徑等與規(guī)定各個領域。(每一項扣0.5分)
(三)保護人員不得超過4名。(違者扣0.5分)
(四)保護人員如在臨場比賽中觸及獅、或觸器材。(每次扣0.5分)
(五)不合理采青(頸下采青、手伸出獅口外等)。(扣0.3分)
(六)舞獅自選套路登記表遲交者。(扣1.0分)
(七)場地內外有關人員有任何形式對運動員進行提示(扣1.0分)
第二十三條裁判長扣分
七、時間 參賽時間超出或不足扣分:或超過規(guī)定時間1S至15S扣0.1分;不足或超過規(guī)定時間15.1S至30S扣0.2分;依此類推。
八、重做
凡因客觀原因造成比賽中斷,經裁判長允許可重做一次,不予扣分;凡因運動員失誤,受傷、器材損壞等主觀原因造成比賽中斷者,可申請重做,扣1.0分。
九、出界 比賽時,隊員踩線或出界,每出現一次扣0.1分。
第八章 評分方法
第二十四條裁判員評分:
舞獅競賽屬技能類、表現性,由裁判員評分的競賽項目。
裁判員評分有5人評分制,7人評分制,9人評分制三種方法(均設1名值班裁判)。
評分裁判員根據運動隊現場發(fā)揮的技術水平,依據舞獅評分規(guī)則標準,減去由裁判員執(zhí)行的失誤的扣分,即為該隊的得分。
第二十五條 應得分的確定:
一、五名裁判員評分,取中間三個有效分值的平均值為運動隊的應得分;
二、7名或9名裁判評分時,取中間5個有效分值的平均值為運動隊的應得分;
三、應得分只取小數點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數不作四舍五入)。
第二十六條 有效分的差數規(guī)定:
一、當應得分在9.5分和9.5分以上時,差數不得超過0.2分;
二、當應得分在9分至9.5分以下時,差數不得超過0.3分;
三、當應得分在9分以下時,差數不得超過0.5分。
第二十七條 基準分的應用:當評分裁判員有效分之間的差數出現不符合規(guī)則規(guī)定時,裁判長判定的分數即為基準分,將基準分與共接近的兩個不效分數相加除3,即為該隊得分。
第二十八條后得分:裁判長根據規(guī)則,再在該隊得分中減去套路完成時間、套路難度不足,重做、踩線、出界等失誤所致的扣分分值后,所剩分值即為該隊后得分。
第九章其它
第二十九條 解釋權 本規(guī)則解釋權屬國際龍獅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