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悉,財政部、商務部、環(huán)境保護部,將聯(lián)合下發(fā)通知,對延長政策實施等工作作出具體部署。此次是在該政策原有一年基礎上,延長了7個月。而此前上海和廣州兩地此前已表示,通過地方政府補貼的形式,將汽車以舊換新政策分別延期到今年12月31日和10月31日。
商務部、財政部等10部委2009年6月份聯(lián)合推出了汽車以舊換新政策,提前報廢舊車并購買新車的人,可享受3000~6000元不等的補貼。2009年12月31日,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標準上調(diào),報廢1.35升及以上排量轎車,每輛補貼人民幣18000元;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每輛補貼10000元;1升及以下仍為每輛6000元。已按舊標準領取補貼的車主,可按照新標準補領差額。
該補貼標準不僅使原來6000元/輛的標準漲了兩倍,也打破了此前“一刀切”的補貼方式,將轎車按照排量進行了分級。將符合條件的汽車交售給依法設立的指定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yè),并換購新車的車主,將可獲得5000元至18000元的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