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流程
個人申報:申報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深圳市人才一體化綜合服務平臺(/rcyth/website/),點擊 “專技人才”—“深圳市市屬職稱評委會職稱評審申報” 進行申報3。按照系統(tǒng)提示如實填寫申報信息,并上傳個人照片、承諾書、相關證書證明、業(yè)績成果、論文著作等申報材料掃描件3。
單位審核:申報人所在單位對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進行審核,并按規(guī)定進行評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個工作日2。公示無異議后,單位在相關表格上加具意見及加蓋公章。
評委會評審:評委會對申報材料進行評審,評審方式包括材料審核、專業(yè)知識測評(部分專業(yè)可能有)、答辯(部分專業(yè)可能有)等。
公示及發(fā)證:評審通過人員名單將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申報人所在單位進行評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個工作日2。公示無異議后,申報人可登錄《廣東省專業(yè)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tǒng)》自行下載本人電子職稱證書1。
深圳初級職稱評審結果一般在評審通過后1 個月內公布2。
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單位應在評審通過后一個月內完成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個工作日2。公示期滿后,申報人所在單位根據(jù)公示情況填寫相關表格,提交至相應部門。評委會辦公室應在全部公示結束后 10 個工作日內,向所屬人社部門報送評審結果審核確認或備案的相關材料23。人社部門在 10 個工作日內予以審核確認3。
例如,2023 年度深圳市龍華區(qū)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通過人員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發(fā)布公示,公示時間從 2025 年 1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 月 22 日止,符合上述規(guī)定5。
評審材料補充說明:對原評審材料中可能存在的模糊不清、容易誤解的地方進行詳細說明,提供更準確、完整的信息,幫助評審委員會更好地理解申報人的情況。
政策理解與適用說明:如果認為原評審對政策的理解或適用存在偏差,可提供相關政策文件的解讀、部門的答復或類似案例的處理結果,作為申訴的依據(jù)。
深圳初級職稱評審復查申訴成功后,評審結果的更改流程通常如下:
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審核: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收到復查申訴成功的結果后,會對相關情況進行審核,確認需要更改評審結果。
提交人社部門:將審核通過的更改申請及相關材料按批件報送人社部門受理2。
人社部門審核確認:人社部門在規(guī)定時間內對報送的材料進行審核,一般承諾辦結時限為 5 個工作日,法定辦結時限為 10 個工作日4。如材料齊全、符合規(guī)定,人社部門會核準并確認更改后的評審結果。
公示更改后的評審結果:按照規(guī)定,對更改后的評審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時間通常不少于 5 個工作日4。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如無異議,則正式生效。
更新證書及相關信息:公示無異議后,相關部門會更新職稱證書及系統(tǒng)中的評審結果信息。申報人可以根據(jù)通知領取新的職稱證書,或在相關系統(tǒng)中查詢、打印更新后的電子證書。
整個流程需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定和程序進行,以確保評審結果更改的公正、公平和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