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原則
易識別性:標志的形狀、顏色和圖案應具有鮮明的特征,易于駕駛員和行人在遠距離和不同環(huán)境條件下快速識別。例如,警告標志采用三角形的獨特形狀,顏色鮮艷的黃色作為底色,使人們能夠迅速注意到并意識到危險。
簡潔性:標志傳達的信息應簡潔明了,避免過于復雜的圖案和文字。文字應使用規(guī)范的字體,字號大小根據(jù)標志的類型和設置距離進行合理設計,確保在一定距離內能夠清晰閱讀。例如,指路標志上的地名和方向信息應簡潔準確,讓駕駛員能夠快速理解并做出正確的行駛決策。
一致性:道路指示牌的設計應遵循統(tǒng)一的標準和規(guī)范,在全國范圍內保持一致的形狀、顏色和含義。這樣可以使駕駛員在不同地區(qū)行駛時,能夠熟悉和理解標志的指示內容,減少因標志差異而導致的誤解和錯誤操作。
適應性:標志的設計要考慮到不同的環(huán)境和使用條件,如白天和夜晚的可視性、不同季節(jié)的天氣影響等。為了在夜間或低光照條件下能夠清晰可見,標志通常會采用反光材料制作,或者配備照明設施,確保其在各種環(huán)境下都能有效地發(fā)揮作用。
支撐結構與標志數(shù)量
同一地點需設置兩個以上標志時,可安裝在一個支撐結構上,但多不應超過四個,分開設置的標志應滿足禁令、指示和警告標志的設置空間。
解除限制速度標志、解除禁止超車標志、路口優(yōu)先通行標志等應單獨設置,如條件受限制無法單獨設置時,一個支撐結構上多不應超過兩種標志。
警告標志不宜多設,同一地點需設置兩個以上警告標志時,原則上只設置其中需要的一個。
設置規(guī)范
間距:防護樁的間距應根據(jù)防護對象和實際情況合理確定。一般在道路防護中,間距可能在 1 - 3 米之間;在停車場中,間距通常根據(jù)停車位的大小和布局來確定,一般為 2 - 5 米。
埋深:防護樁的埋深要保證其穩(wěn)定性,一般來說,埋深應不小于樁長的 1/3 - 1/2。例如,一根 3 米長的防護樁,其埋深應在 1 - 1.5 米左右。
垂直度:安裝防護樁時應保證其垂直度,偏差一般不應超過樁長的 1% - 2%,以確保其防護效果和美觀度。
警示標識:防護樁通常需要涂覆醒目的顏色或安裝警示標識,如反光條、警示燈等,以便在夜間或低能見度條件下能夠被清晰地識別,起到更好的防護和警示作用。
中小學、幼兒園門口防沖撞:自動升降路樁高度不低于 0.6m,能承受不小于 1108kJ 的剛性碰撞,侵入距離小于 1m,上升速度不低于 120mm/s,下降速度不低于 120mm/s。
河道護坡防護:木樁頂端標高誤差需小于 0.04m,以確保護坡表面平整,單根木樁長度一般為 4-6 米,具體根據(jù)水深和土質調整。例如某工程采用 4 米長木樁,樁頂標高統(tǒng)一控制在 2.9 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