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私人借貸?
1.性質
私人借貸,是指個人或組織之間進行的資金通融活動,而不是通過金融監(jiān)管部門批準設立的行為.
2.特點:更加具有時效性,更方便,更靈活。
3.簽訂協(xié)議
在實際生活中,一些人常常由于來借錢的是親戚朋友,便出于感情或因為信任,在發(fā)生借貸行為時,沒有簽訂字據.這樣的情況下,一旦借款人拒絕承認借款行為的發(fā)生,出借方就很難保護自身權益不受侵害.即使將案件提交法院,由于不能提供證據,也將敗訴.因此,雙方一定要簽訂書面借款協(xié)議,列出借人與借款人雙方的姓名,借貸的類型,貨幣,金額,借款時間,還款期限,借款用途,利息,什么方式還款等等信息,并簽字、按手印、蓋章,各方均持有一份,妥善保管.
面對個人借貸不還的問題,可采取以下措施解決:
1、協(xié)商溝通:嘗試與借款人直接聯系,提醒其還款義務,了解其不還款的原因,并嘗試達成新的還款計劃。這是成本、便捷的方式,有時借款人因疏忽或經濟困難未能按時還款,通過協(xié)商可友好解決問題。
2、保留證據:確保擁有借款憑證,如借條、轉賬記錄、聊天記錄等,這些證據在后續(xù)維權過程中至關重要。
3、調解介入:可請求第三方調解機構,如人民調解委員會,依據相關規(guī)定和雙方實際情況進行調解,促成還款協(xié)議的達成。
4、法律訴訟:若協(xié)商和調解均無果,可向法院提起訴訟。憑借保留的證據,要求法院判決借款人歸還借款本金、利息等相關費用。判決生效后,若借款人仍拒不還款,可申請強制執(zhí)行,通過查封、扣押、凍結借款人財產等方式實現債權。
民間借貸作為一種非正式的金融活動,在我國金融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在發(fā)揮其優(yōu)勢的同時,也要關注其潛在風險,加強監(jiān)管,促進民間借貸市場的健康發(fā)展。
對于借款用戶來說,如果自己申請民間借貸的貸款利率超過了國家規(guī)定的利率上限,那么對于超出部分的貸款利息借款人是可以拒絕償還的。
對于出借方來說,若想要通過放貸獲得利息收入,那么我們在進行民間借貸時,需要事先約定好貸款利息,若未約定貸款利息,那么則視為沒有利息,借款人只需要償還本金即可。所以大家在借錢給他人時,需要將重要的事項都提前約定好,以免借款給他人一分錢利息都拿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