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保函:也稱為 “維修保函”,是指應供貨方或承建人申請,向買方或業(yè)主保證,如貨物或工程的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而賣方或承建人又不能依約更換或修理時,按買方或業(yè)主的索賠予以賠償的書面文件。
應用范圍不同:保函的應用范圍較為廣泛,除了用于國際貿易,還常用于工程承包、投標、租賃等領域;信用證主要用于國際貿易結算,特別是在貨物買賣中,用于保證買賣雙方的貨款支付和貨物交付。
單據要求不同:保函索賠時,受益人通常需要提交證明委托人違約的文件等;信用證則主要依據受益人提交的符合信用證條款的商業(yè)單據等進行付款,對單據的要求更為嚴格和具體。
保函編號:一般由擔保人根據自身的編號規(guī)則進行編制,用于對該保函進行性標識和管理,方便各方在處理與保函相關的事務時進行查詢和核對。
開立日期:即保函開具的具體年月日,這一日期對于確定保函的有效期、各方權利義務的起始時間等具有重要意義。
當事人信息:詳細列出委托人(通常為承包商或供應商)、受益人的名稱、地址、聯(lián)系方式等,同時也會注明擔保人(如銀行)的相關信息,以便各方明確自身身份和在保函事務中的角色。
擔保范圍
合同義務列舉:詳細說明委托人在基礎合同中應履行的主要義務,如在工程建設合同中,可能包括按照設計要求施工、按時竣工、保證工程質量等;在貨物銷售合同中,可能包括按時交貨、保證貨物質量等。
違約情形界定:明確在哪些情況下構成委托人的違約,以便在出現爭議時能夠準確判斷擔保人是否需要承擔擔保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