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的主要當事人
委托人:即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申請開立保函的一方,通常是需要提供擔保的債務人或義務人,如在工程建設項目中,施工方可能是委托人,為了保證履行合同義務而申請保函。
受益人:是保函中所擔保的權益的享受者,即有權在委托人未履行約定義務時,依據(jù)保函向擔保人索償?shù)囊环健1热缭谏鲜龉こ探ㄔO項目中,發(fā)包方就是受益人,若施工方未按合同約定施工,發(fā)包方可以向擔保人索賠。
擔保人:是開立保函并承擔保證責任的銀行、保險公司或其他金融機構等。擔保人在委托人不履行義務時,按照保函的規(guī)定向受益人支付款項或履行其他義務。
履約保函:是指應勞務方和承包方(申請人)的請求,向工程的業(yè)主方(受益人)所作出的一種履約保證承諾。倘若申請人未能按合同的約定按時、按質(zhì)、按量地完成所承建的工程,以及未能履行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銀行將向業(yè)主方支付一筆不超過擔保金額的款項。
對擔保人的作用:在提供保函的過程中,擔保人可以收取一定的手續(xù)費,增加業(yè)務收入。同時,通過對委托人的信用評估和擔保業(yè)務的開展,有助于加強與客戶的合作關系,拓展業(yè)務領域。
擔保范圍
合同義務列舉:詳細說明委托人在基礎合同中應履行的主要義務,如在工程建設合同中,可能包括按照設計要求施工、按時竣工、保證工程質(zhì)量等;在貨物銷售合同中,可能包括按時交貨、保證貨物質(zhì)量等。
違約情形界定:明確在哪些情況下構成委托人的違約,以便在出現(xiàn)爭議時能夠準確判斷擔保人是否需要承擔擔保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