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相關資料
招投標文件:招標文件、中標通知書。
合同類:施工合同、與保函相關的主合同及附屬從合同。
其他資料:如項目計劃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等能證明項目情況的文件。
保函延期申請一般提前的時間沒有統(tǒng)一標準,通常在 15 天至 1 個月左右,具體因保函類型、合同約定、項目情況和擔保機構要求而有所不同,以下是具體介紹:
投標保函:一般提前 7-15 天提交比較合適。如果距離開標時間較近才申請延期,可能會影響招標人的評標安排等工作,也可能導致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因保函有效期問題被視為無效。
履約保函:依據《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規(guī)定》,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銀行保函,人社部門會在保函到期前 1 個月提醒施工總承包單位更換或延期56。一般工程類履約保函建議提前 15-30 天提交延期申請。如果是大型復雜的工程項目,涉及多方驗收等復雜環(huán)節(jié),可能需要提前 30 天以上申請,以便擔保機構有足夠時間審核,也能讓業(yè)主等相關方有充分時間確認。
預付款保函:通常建議提前 15-20 天提交延期申請。預付款保函的延期與項目進度、預付款的使用和扣回情況相關,提前 15-20 天申請,便于擔保機構結合項目實際進度和資金情況進行審核。
質量保函:一般提前 15-30 天提交申請。質量保函有效期與質量保證期相關,若在質量保證期快結束時發(fā)現(xiàn)需要延期,提前 15-30 天申請,能確保在原保函到期前完成延期手續(xù),保障質量擔保的連續(xù)性。
其他特殊情況:如果合同中對保函延期申請時間有明確約定,則需按照合同約定執(zhí)行;若遇到不可抗力等特殊情況導致需要緊急延期,應在情況發(fā)生后盡快與擔保機構溝通并提交申請。
保函本身及相關約定方面
保函條款限制:原保函條款中明確規(guī)定不允許延期,或對延期有嚴格的條件限制,而申請人的情況不符合這些條件,擔保機構只能按照保函條款執(zhí)行,拒絕延期申請。
與受益人未達成一致:投標保函涉及申請人、擔保機構和受益人三方,若受益人不同意保函延期,擔保機構出于維護各方利益平衡和合同約定的考慮,通常不會批準延期申請。
超過擔保機構規(guī)定期限:擔保機構可能對接受保函延期申請有時間限制,如規(guī)定必須在原保函到期前若干天內提交申請,申請人超過了這個期限才提交,擔保機構可能不予受理。
行業(yè)慣例和操作規(guī)范
國際慣例:在國際貿易等領域,《見索即付保函統(tǒng)一規(guī)則》(URDG758)等國際規(guī)則明確要求銀行保函必須規(guī)定一個失效日期,以便于各方操作和風險管控,遵循國際慣例有助于保障交易的穩(wěn)定性和可預期性。
國內實踐:國內銀行和擔保機構在開具履約保函時,也通常會明確約定有效期,一般會根據合同履行期限、項目特點等因素確定一個合理的期限,如合同約定的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后 30 天至 180 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