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相關資料
招投標文件:招標文件、中標通知書。
合同類:施工合同、與保函相關的主合同及附屬從合同。
其他資料:如項目計劃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等能證明項目情況的文件。
履約保函
有效期通常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約定的履約義務完成后的一定期限止,一般為 1 年至 3 年左右。以建筑工程合同為例,履約保函的有效期可能涵蓋整個工程建設期,一般小型建筑項目的履約保函有效期可能為 1 年至 1.5 年,中型項目可能為 1.5 年至 2 年,大型項目可能達到 2 年至 3 年甚至更長。若合同有質量保證期的約定,履約保函的有效期可能會延長至質量保證期結束后一定時間,如質量保證期為 1 年,履約保函可能會在質量保證期結束后再延長 30 天至 90 天,以確保承包人履行質量保修義務。
質量保函
有效期通常從工程竣工或貨物交付驗收合格之日起,至質量保證期結束后的一定時間止,一般為 1 年至 5 年。對于普通的工業(yè)產(chǎn)品,質量保函有效期可能為 1 年至 2 年;對于一些大型機械設備或關鍵基礎設施項目,質量保函有效期可能會達到 3 年至 5 年,如大型電站設備的質量保函有效期可能為 3 年至 5 年,以保證設備在較長時間內(nèi)的正常運行和質量問題的解決。
合同相關文件
合同變更協(xié)議:若合同內(nèi)容發(fā)生了變更,導致原保函期限無法滿足新的合同要求,需提供雙方簽訂的合同變更協(xié)議。
主合同:提供原主合同,以便擔保機構了解業(yè)務背景和整體交易情況,確認延期是否符合合同約定和業(yè)務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