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的主要當事人
委托人:即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申請開立保函的一方,通常是需要提供擔保的債務人或義務人,如在工程建設項目中,施工方可能是委托人,為了保證履行合同義務而申請保函。
受益人:是保函中所擔保的權益的享受者,即有權在委托人未履行約定義務時,依據保函向擔保人索償的一方。比如在上述工程建設項目中,發(fā)包方就是受益人,若施工方未按合同約定施工,發(fā)包方可以向擔保人索賠。
擔保人:是開立保函并承擔保證責任的銀行、保險公司或其他金融機構等。擔保人在委托人不履行義務時,按照保函的規(guī)定向受益人支付款項或履行其他義務。
預付款保函:又稱還款保函,是指擔保人(銀行)根據申請人(合同中的預收款人,通常情況下是出口商)的要求向受益人(合同中的預付款人,通常是進口商)開立的,保證一旦申請人未能履約或未能全部履約,將在收到受益人提出的索賠后向其返還該預付款的書面保證承諾。
應用范圍不同:保函的應用范圍較為廣泛,除了用于國際貿易,還常用于工程承包、投標、租賃等領域;信用證主要用于國際貿易結算,特別是在貨物買賣中,用于保證買賣雙方的貨款支付和貨物交付。
單據要求不同:保函索賠時,受益人通常需要提交證明委托人違約的文件等;信用證則主要依據受益人提交的符合信用證條款的商業(yè)單據等進行付款,對單據的要求更為嚴格和具體。
項目相關文件
工程承包合同、采購合同、服務合同等基礎交易合同的副本或復印件,需清晰顯示合同的基本條款、履約要求、合同金額、付款方式等關鍵信息。
中標通知書,在招投標項目中,中標通知書是證明項目合法性和申請人中標資格的重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