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的主要當事人
委托人:即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申請開立保函的一方,通常是需要提供擔保的債務人或義務人,如在工程建設項目中,施工方可能是委托人,為了保證履行合同義務而申請保函。
受益人:是保函中所擔保的權益的享受者,即有權在委托人未履行約定義務時,依據(jù)保函向擔保人索償?shù)囊环?。比如在上述工程建設項目中,發(fā)包方就是受益人,若施工方未按合同約定施工,發(fā)包方可以向擔保人索賠。
擔保人:是開立保函并承擔保證責任的銀行、保險公司或其他金融機構等。擔保人在委托人不履行義務時,按照保函的規(guī)定向受益人支付款項或履行其他義務。
對擔保人的作用:在提供保函的過程中,擔保人可以收取一定的手續(xù)費,增加業(yè)務收入。同時,通過對委托人的信用評估和擔保業(yè)務的開展,有助于加強與客戶的合作關系,拓展業(yè)務領域。
項目相關文件
工程承包合同、采購合同、服務合同等基礎交易合同的副本或復印件,需清晰顯示合同的基本條款、履約要求、合同金額、付款方式等關鍵信息。
中標通知書,在招投標項目中,中標通知書是證明項目合法性和申請人中標資格的重要文件。
保函出具階段
確認保函草本:審核通過后,銀行或擔保公司會出具保函草本,申請人需仔細核對保函草本中的信息是否準確無誤。
繳納費用:根據(jù)保函金額和辦理機構的收費標準,繳納相應的保函費用,費用一般按保函金額的一定比例收取。
正式出具保函:申請人確認保函草本無誤并繳納費用后,銀行或擔保公司會正式出具履約保函,保函可以是紙質版或電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