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履約保函種類: (一)投標保函:即招投標過程中要求投標人提供銀行出具的保函,以擔保投標材料真實、中標后不會因不正當理由不訂立合同。擔保金額一般為招標價的3%。 (二)預付款保函:即擔保預付款會按照合同要求使用。通常施工企業(yè)提供一張預付款保函給業(yè)主(開發(fā)商、保函受益人),業(yè)主即撥付同等金額的預付款給施工企業(yè)。擔保金額一般為合同價的10%-30%。 (三)履約保函:即擔保企業(yè)簽訂施工合同后,能按合同履約。擔保金額一般為中標價或者合同價的10%-30%。 (四)農民工工資支付保函:即擔保業(yè)主或者施工企業(yè)不拖欠農民工工資。通常受益人是工程所在地社保局或者勞動局或者建設局。 (五)質量保函:即工程竣工驗收之后,擔保工程質量不出問題。通常質量保函的期限是兩年,擔保金額為合同價的3%-10%。
履約保函適用范圍: 適用范圍非常廣泛,可用于任何項目中對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提供擔保的情況,常見用于工程承包、物資采購等項目。 在工程承包、物資采購等項目中,業(yè)主或買方為避免承包方或供貨方不履行合同義務而給自身造成損失,通常都要求承包方或供貨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以制約對方行為。履約保函是現(xiàn)金保證金的一種良好的替代形式。
預付款保函特點 1.解決交易雙方互不信任的問題。銀行憑借自身良好的信譽介入交易充當擔保人為當事人提供擔保,促進交易的順利執(zhí)行; 2.合同義務履行的保證; 3.合同價款的支付保證作用; 4.合同違約時對受害方的補償及對違約方的懲罰。合同違約時,可通過執(zhí)行保函來補償受害方、懲罰違約方,從而避免和減少合同項下違約事項的違約事項的頻繁發(fā)生,避免為解決爭端而引起訴訟或仲裁的麻煩及費用開支。
預留金保函 又稱留滯金擔保,是指應承包方(申請人)的請求,向工程業(yè)主(受益人)保證,在承包方(申請人)提前支取合同價款中尾欠部分款項而不能按期歸還時,由銀行負責返還擔保函規(guī)定金額的預留金款項。通常為合同價款的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