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二十世紀(jì)開始,火葬在世界各地被提倡,以節(jié)約土地資源。現(xiàn)時中國大陸的火葬比例為53%,美國為26%,英國為70%,日本則超過90%。查考我國古代文獻,早在春秋戰(zhàn)國時期我國某些地區(qū)就有火葬習(xí)俗。這在《列子·湯問》、 《呂氏春秋·義賞》、《荀子·大略》等篇均有記載?!赌印す?jié)葬下》記載道:“秦之西有儀渠之國者,其親戚死,聚柴薪而焚之?!?/p>
擺放尸體的箱會放在Retort中,然后將其放在溫度為760至1150 °C的火化爐火化。在火化過程中,尸體的大部份器官和軟組織都會因排放系統(tǒng)釋出的熱力和氣體而破碎和氧化。整個過程通常需時約兩個小時。
珠寶首飾,如手表和戒指,通常會在火化前拆下并退回家屬。其他須拆除的非天然物件還有心臟起搏器,因為心臟起搏器可能會爆炸或損毀火化爐。在英國和其他國家,承辦喪葬者須在運送尸體到火葬場前把起搏器拆除,并簽署一份聲明,指出已拆除所有心臟起搏器。
火化完成后,骨頭碎片會從Retort掃出來,然后由操作者使用粉碎機,即骨灰研磨機(Cremulator),把其磨至沙土狀的骨灰(注意,骨灰的細密度會因骨灰研磨機的效率不同而有別,而骨碎里的識別芯片也可能在骨灰里,這取決于不同國家和設(shè)施)。骨灰研磨機通常會使用不同形式的旋轉(zhuǎn)或磨削機械裝置去以磨碎骨頭,如重金屬軸承對應(yīng)于舊機型。由于火化后的骨頭碎片被磨成灰土狀,因此也就稱為“骨灰”。而英文中,一般稱骨灰為“ashe”(有灰燼之意),但專門名稱為“cremains”是“cremated”火化和 “remains”遺體的混成詞。但在日本和臺灣,除非家屬事先請求,否則骨頭不會被磨成粉末,并由家屬自己或是喪葬業(yè)者代為去“收拾”火化后的骨灰,在臺灣此過程稱為“揀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