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葬儀式一般在火葬場舉行,那里包括一個或多個的火化爐或火化“Retort”?;鸹癄t是一個工業(yè)用的火爐,它的溫度可高達870-980°C(1600-1800°F)確保能瓦解尸體。火葬場可以是的禮拜堂或殯儀館的一部分,或墳場提供的獨立設(shè)施或服務(wù)。
現(xiàn)代火化爐的燃料包括瓦斯和柴油。然而,煤和焦炭一直用到60年代早期。很多的火化爐都是可調(diào)校的控制系統(tǒng),用來監(jiān)測火化時火爐的情況。
珠寶首飾,如手表和戒指,通常會在火化前拆下并退回家屬。其他須拆除的非天然物件還有心臟起搏器,因為心臟起搏器可能會爆炸或損毀火化爐。在英國和其他國家,承辦喪葬者須在運送尸體到火葬場前把起搏器拆除,并簽署一份聲明,指出已拆除所有心臟起搏器。
火化完成后,骨頭碎片會從Retort掃出來,然后由操作者使用粉碎機,即骨灰研磨機(Cremulator),把其磨至沙土狀的骨灰(注意,骨灰的細密度會因骨灰研磨機的效率不同而有別,而骨碎里的識別芯片也可能在骨灰里,這取決于不同國家和設(shè)施)。骨灰研磨機通常會使用不同形式的旋轉(zhuǎn)或磨削機械裝置去以磨碎骨頭,如重金屬軸承對應(yīng)于舊機型。由于火化后的骨頭碎片被磨成灰土狀,因此也就稱為“骨灰”。而英文中,一般稱骨灰為“ashe”(有灰燼之意),但專門名稱為“cremains”是“cremated”火化和 “remains”遺體的混成詞。但在日本和臺灣,除非家屬事先請求,否則骨頭不會被磨成粉末,并由家屬自己或是喪葬業(yè)者代為去“收拾”火化后的骨灰,在臺灣此過程稱為“揀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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