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測技術能力
應具備承擔工程材料、建筑結構(含鋼結構)、地基基礎、建筑幕墻門窗、建筑節(jié)能、室內空氣環(huán)境、通風與空調、建筑智能和市政道橋工程驗收需要的所有項目的檢測和評定能力。
綜合甲級單位須至少取得建設材料、主體結構、地基、幕墻門窗、建筑節(jié)能、通風與空調6個專業(yè)檢測甲級資質,并具有其他專業(yè)一項專業(yè)甲級或者兩項專業(yè)乙級檢測資質
申請甲級資質的單位除了符合本辦法第七條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備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能力的人員,其中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二名,具有中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六名;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高級技術職稱,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工作四年以上,并具備甲級資質等級要求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專業(yè)知識和能力;
(二)近三年內開展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項目不少于二百個,且未因檢測質量問題引發(fā)事故;雷電防護裝置檢測項目通過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氣象主管機構組織的質量考核合格率達百分之九十以上;
(三)具有滿足相應技術標準的專業(yè)設備(附表1);
(四)取得乙級資質三年以上。
乙級防雷裝置檢測單位則可以執(zhí)行第二類和第三類防雷建筑物的外部防雷裝置和內部防雷裝置檢測。這些建筑物的防雷標準要求相對較高,但低于類建筑物的要求。
具體而言,甲級單位具備更的技術能力和更嚴格的資質要求,可以應對更為復雜的防雷檢測任務。乙級單位則能夠滿足大多數(shù)建筑物的防雷檢測需求,丙級單位則主要適用于小型建筑物或特定類型的內部防雷裝置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