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國家的喪葬禮儀基本上屬宗教式的喪葬禮儀。人死后,首先在死亡地或尸體發(fā)現(xiàn)地的登記處進行登記,由醫(yī)生或驗尸人員簽發(fā)書面證明,并在死亡者生前居住地的基層組織辦理登記;而后對親友發(fā)出通知或在報刊上公開宣布。
遺體:如果有人在別人的家中逝世,那么在挪動遺體之前,必須給人家一定的錢,表示歉意,哪怕那房子是女婿家的,只有在自己的直屬親屬家逝世才不用給錢(直屬親屬指兒子,孫子),錢不在乎多少。很多逝世的人都是在醫(yī)院,一般遺體不需要再搬回家,直接送殯儀館,也不存在給誰錢的問題了,總之遺體移動越少越好。在移動遺體的時候,直屬子女,一般在旁邊安慰遺體,比如說:某某別害怕,大家送你去新家等等,因人而異。如果在家中逝世,那么遺體挪動的時候需要招魂,方法是拿一燒紙條,在四周的墻上移動,如果燒紙條在那個地方固定住了,說明逝世人的靈魂在那里,然后用燒紙條把靈魂收起來,從窗戶遞出,放在遺體旁邊,隨遺體一起進火化爐。
入殮:事前孝子孝孫(男?。┐┬⒎纱倒臉穾煂?dǎo)引到平時吃水的井里或塘里用水桶取少量水,丟幾個銅錢或鎳幣到井里或塘里,俗稱“買水”。將買回的水為死者洗澡,俗稱“抹三下”。在縣城,買水之前,由吹鼓樂師導(dǎo)引殯葬人員抬著空棺到街上游一趟,俗稱“游材”。入殮后到出殯前靈堂要點長明燈,棺材頭部還要加一盞油燈,俗稱“點腦頭火”。富人死后,棺材要停入在廳堂數(shù)月至數(shù)年,俗稱“存枋”。窮人死后,只要日子相合,擇日即葬。
老人逝世,俗說“歸家”、“過身”、“過背”、“老掉”。入殮,俗說“入棺”、“收殮”。安葬,俗說“過山”、“出葬”。辦喪事,俗說“做白喜事”或做“喪事”。入殮、出殯、安葬(俗稱“落事”)都要請堪輿(俗稱“地理先生”)擇“吉日、吉時”和安葬的“風(fēng)水寶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