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國家的喪葬禮儀基本上屬宗教式的喪葬禮儀。人死后,首先在死亡地或尸體發(fā)現(xiàn)地的登記處進行登記,由醫(yī)生或驗尸人員簽發(fā)書面證明,并在死亡者生前居住地的基層組織辦理登記;而后對親友發(fā)出通知或在報刊上公開宣布。
靈堂:靈堂是為逝世的人搭建的臨時住宅,臨時供后人或者晚輩參拜供養(yǎng)。生活水平提高后,在城市遺體一般不在放在家中,(農(nóng)村還是大多放在家中的。)在一方桌前放一遺像即可,遺像前樹一靈位,用白字折疊,上寫某某什么什么多少歲而卒等等。桌子必須用方桌,然后擺上四樣,這四樣是“魚”“肉”“雞蛋”“面條”,還要有水果,但是水果中不能有桃子(四樣菜的含義是什么?為什么桃子不能上桌?)。前面是香一爐,長明燈一盞(燈要用一碟子自制,先找一碟子,里面倒上花生油,然后用棉花搓一細長燈芯,點燃,棉花燈芯要夠燃燒三天),香和長明燈在點燃那時起,就不能滅,只有遺體挪出去或者把靈位帶走的時候才能滅,不能用人滅,自燃自滅。桌子前放一罐,叫聚寶盆(還有個比較粗俗的名字,叫老盆),所有燒的“錢”都放在這個罐中,在出殯的時候打碎,詳細時間是在“舉重”抬起棺材的瞬間摔碎。
入殮:事前孝子孝孫(男丁)穿孝服由吹鼓樂師導(dǎo)引到平時吃水的井里或塘里用水桶取少量水,丟幾個銅錢或鎳幣到井里或塘里,俗稱“買水”。將買回的水為死者洗澡,俗稱“抹三下”。在縣城,買水之前,由吹鼓樂師導(dǎo)引殯葬人員抬著空棺到街上游一趟,俗稱“游材”。入殮后到出殯前靈堂要點長明燈,棺材頭部還要加一盞油燈,俗稱“點腦頭火”。富人死后,棺材要停入在廳堂數(shù)月至數(shù)年,俗稱“存枋”。窮人死后,只要日子相合,擇日即葬。
老人逝世,俗說“歸家”、“過身”、“過背”、“老掉”。入殮,俗說“入棺”、“收殮”。安葬,俗說“過山”、“出葬”。辦喪事,俗說“做白喜事”或做“喪事”。入殮、出殯、安葬(俗稱“落事”)都要請堪輿(俗稱“地理先生”)擇“吉日、吉時”和安葬的“風(fēng)水寶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