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方,“黃標車”是高污染排放車輛的別稱,是未達到國Ⅰ排放標準的汽油車,或未達到國Ⅲ排放標準的柴油車,因其貼的是黃色環(huán)保標志,因此稱為黃標車。
2013年1月,由于空氣污染問題,全國各地相繼出臺了淘汰黃標車的方案措施。
2015年12月20日起,北京全天禁止黃標車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行駛。北京市環(huán)保局、市交通委、市公安局交管局聯(lián)合發(fā)布了相關通告。
車主查詢車輛是否屬于“黃標車”可登陸“機動車環(huán)保網”的“ ‘黃標車’查詢系統(tǒng)”,根據(jù)系統(tǒng)要求填寫相關內容,即可得到查詢結果。如查詢系統(tǒng)中無法查到的車型車輛,須在報廢拆解前到市環(huán)保部門對其查驗確認。
事實上,汽車上的鋼鐵、有色材料零部件90%以上可以回收、利用,玻璃、塑料等的回收利用率也可達50%以上。經處理后的這些零部件也具有很高的使用價值,例如回收的舊塑料保險杠,經碾碎后可重新塑造,其生產成本比采用原始塑料制造低15%,至于汽車上的一些貴重元件材料,回收利用的價值更高。
報廢車輛有哪些隱患呢?
(一)報廢車輛隱患多。機動車輛達到報廢程度或到了年限其操作靈活性、穩(wěn)定性、制動性能等大大降低,隱處存在、時時存在,嚴重威脅著過往車輛和行人的。
(二)報廢車改頭換面,以次充好。一些報廢車輛到了報廢年限,通過、更新車身顏色等投機取巧的辦法改頭換面與一些被偷、盜、搶的車輛混雜在一起,讓購買者無法辨認。
(三)易誘發(fā)交通事故。由于報廢車輛機械性能差、零部件老舊,再加上駕駛員為了載客、拉貨、賺錢,擅自重裝、改裝、破壞車輛構造的均衡和穩(wěn)定,如果在車輛技術狀況不符合要求的情況下繼續(xù)使用,將會導致各種故障的發(fā)生,直接影響行車,誘發(fā)交通事故。
(四)報廢車肇事無保障。報廢車輛一旦發(fā)生事故,因無牌無證,并且車輛不值錢,往往棄車而逃,給交警部門偵破事故增加了難度,并直接導致了一些事故的無法偵破。加之報廢車輛沒有參加任何保險,導致肇事者無力承擔賠償費用,交警處理難,政府難處理,死者無安葬費,傷者無醫(yī)療費。而我國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資金尚未健全,受害者得不到應有的賠償,影響社會穩(wěn)定和政治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