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時,喪葬禮俗植根于古代靈魂不滅的觀念,認為人死后要到陰間世界去生活,因而希望已亡故的親人在另一個世界得到幸福與安寧,并且保佑家人興旺發(fā)達,為此盡可能對治喪和送葬大操大辦,厚葬重殮,事死如事生,講求排場,民間俗稱“辦白事”。人們對喪葬禮所需竭盡全力,甚至傾家蕩產(chǎn)。同時,喪葬禮俗儀規(guī)繁縟,貧富差異十分明顯,成為富商大賈和官宦人家賭豪競奢的一種形式。其傳承軌跡,實際上是隨著社會的政治、經(jīng)濟、文化發(fā)展和人們經(jīng)濟能力和思想觀念的不斷變化而發(fā)展變化的,在傳承過程中,由繁縟到簡單、再由簡單復歸繁縟的發(fā)展過程,并根據(jù)自身需要,推衍了舊有的禮俗儀規(guī)。
土葬首先需要的是墳地。舊時,漢族多采用土葬,城市一般人家都有自己的祖墳,即私人墓地。墳地的選擇是由陰陽生根據(jù)八卦的陰陽五行擇定“風水寶地”,俗稱“相陰宅”。那時,凡是能夠買得起地的人家都盡可能購置墳地,為的是讓自己的祖宗安生。民間普遍認為亡者以“入土為安”。那些赤貧之家無力購地,死后多葬于荒郊,俗稱為“亂葬崗子”。
下葬后,一般都要在墳前立一長方形石質(zhì)墓碑,碑文男女有別,若死者為父親則寫“先考×××府君之墓”或“先嚴×××府君之墓”;若死者為母親則寫“先妣×門×氏太夫人之墓”。墓碑的碑陽書寫格式與銘旌、本主牌相同。碑陽上刻龍紋,中間為“流芳千古”、“名垂千古”等。碑陰寫法不一,有刻“生卒年月日”,亦有刻行述者,即把生平、功德、為人、事跡寫成傳記。
孝子要守孝制,服孝3期,每期9個月,共27個月。以后改為1年或100天。服孝期間(一般在百日內(nèi))不剃頭、刮臉、剪指甲、飲酒、夫妻同房、外出等,逢春節(jié)或親友舉辦慶典,亦不拜禮和慶賀(至今,若家中有喪事,年春節(jié)不許去各家拜年)。家中女眷也要素妝。特別是出殯前,家中一定不能有孕婦生產(chǎ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