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服務:在保證基本服務的供給規(guī)模和質(zhì)量的前提下,殯葬服務單位可以根據(jù)實際情況,適當開展延伸服務。延伸服務是供群眾選擇的特殊服務,包括遺體整容、遺體防腐、吊唁設施及設備租賃等。對延伸服務,由各地根據(jù)本地情況實行政府指導價。
又稱埋葬。流行于世界各地。約產(chǎn)生于舊石器時代中期。在西歐,莫斯特期墓葬是所知早的土葬。原始公社時期,各氏族均有固定的墓地。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各家庭亦有固定的墓葬場。土葬墓一般葬一個遺體,但也有數(shù)人或氏族合葬的。土葬為葬禮中普遍采用者。
風葬
亦稱“露天葬”。包括樹葬、崖葬、洞察洞窟葬、懸棺葬等。一般將死者遺體裸露于樹木或曠野之中,或置于巖石下、山崖間、洞窟或樹洞內(nèi);有的將尸體放入棺柩,再擱置在用茅草和木板制成的停棺棚或小茅屋中。有的民族對所崇拜的圖騰物實行風葬。
二次葬
許多原始文化認為死者自人世通往冥府,中間須歷經(jīng)若干過程,因此死後未腐爛仍待若生人,須供飲食,留置家中,由家屬陪侍。印尼人對腐屍流出之血水仔細處理,有時還以食米吸收血水;爪哇巴里島人認為死者要經(jīng)過42天才會完全離家;羅馬尼亞人葬後須定期掘出骨頭,兒童3年、青年5年、老人7年,以酒及水清洗後置入亞麻布袋內(nèi),送到教堂作第二次埋葬,至此喪家始能恢復一般社交往來。北美休倫族人,印第安人之一種的二次埋葬系采集體方式,每10~12年舉辦一次靈魂節(jié),屆時死者尸骸均移至社區(qū)墓地集中埋葬。若干南美及歐洲國家因土地不多,亦在埋葬3~5年后將骨骸掘出,置于壁龕或骨罈里,或移至公有墓地集中安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