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服務:在保證基本服務的供給規(guī)模和質量的前提下,殯葬服務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開展延伸服務。延伸服務是供群眾選擇的特殊服務,包括遺體整容、遺體防腐、吊唁設施及設備租賃等。對延伸服務,由各地根據本地情況實行政府指導價。
葬禮是世界各民族傳承下來的一種特殊文化,各個地區(qū)差距很大,就是相隔數十里的村落,一些講法和做法也不盡相同。
對死者的處理方式,主要包括安葬、殯儀、舉哀等。除近現代才出現的非宗教性葬禮外,各種喪葬儀規(guī)均與宗教觀念有關。
天葬
就是將死者的尸體喂鷲鷹。鷲鷹食后飛上天空,藏族則認為死者順利升天。天葬在天葬場舉行,各地有固定地點。人死后,停尸數日,請喇嘛念經擇日送葬。天葬師隨即將尸體衣服剝去,按一定程序肢解尸體,肉骨剝離。后用哨聲呼來鷲,按骨、肉順序別喂食。將屍體棄至曠野供野獸撕噬,為極多民族所采行,認為既方便又有益于死者靈魂。祆教徒多行天葬,因其視尸體為不潔。孟買之帕西人(Parsi)有所謂“靜默之塔”,塔圓而高,死者被抬至塔頂,由侍者排列于環(huán)繞深坑之石臺上;屍體經禿鷹撕噬數小時后僅剩骨架,侍者乃將之一一推入深坑。蒙古游牧民族視死于曠野為高貴之死,臨終者尚未斷氣即被棄于野,供野獸吞噬;童尸或嬰尸則裝袋置于十字路口,首先路過者有責任將袋口解開,俾靈魂獲得解放、轉世。印度那加族(Naga)、澳洲中部土人及若干北美印第安人如蘇族,將尸體盛妝放入鹿皮或水牛皮袋縫合,置于樹上或平臺上,距地2.5米(8呎)高,1年后再予埋葬。
二次葬
許多原始文化認為死者自人世通往冥府,中間須歷經若干過程,因此死後未腐爛仍待若生人,須供飲食,留置家中,由家屬陪侍。印尼人對腐屍流出之血水仔細處理,有時還以食米吸收血水;爪哇巴里島人認為死者要經過42天才會完全離家;羅馬尼亞人葬後須定期掘出骨頭,兒童3年、青年5年、老人7年,以酒及水清洗後置入亞麻布袋內,送到教堂作第二次埋葬,至此喪家始能恢復一般社交往來。北美休倫族人,印第安人之一種的二次埋葬系采集體方式,每10~12年舉辦一次靈魂節(jié),屆時死者尸骸均移至社區(qū)墓地集中埋葬。若干南美及歐洲國家因土地不多,亦在埋葬3~5年后將骨骸掘出,置于壁龕或骨罈里,或移至公有墓地集中安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