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固定式壓力容器技術監(jiān)察規(guī)程》TSGR0004-2009、《壓力容器安裝、改造和維修許可規(guī)定》TSGR3001-2006等技術規(guī)范要求,安裝單位、改造和維修壓力容器必須取得國家質檢總局或國家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頒發(fā)的省級許可證。
取得GC1級壓力管道安裝資質的單位或取得二級鍋爐安裝資質(含二級)的單位,可憑一級許可資質從事壓力容器安裝工作,無需取得壓力容器。安裝許可資質。
取得GB或GC2級-級的單位壓力管道安裝許可證,具備相應數(shù)量的起重工,即可安裝與之相連的D級壓力容器,不再需要取得壓力容器安裝許可證。
鍋爐部件資質的規(guī)范使用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鍋爐部件資質#
?鍋爐設備安裝資質?:安裝鍋爐的企業(yè)或個人需要具備鍋爐設備安裝資質,以確保他們具有足夠的技術能力和經(jīng)驗來安裝、調試和連接鍋爐?。
?電氣工程資質?:如果鍋爐設備涉及到電氣連接,安裝人員可能需要持有相關的電氣工程資質,以確保電氣連接符合標準?。
?焊接工程資質?:在連接鍋爐設備的過程中,可能需要具備相關的焊接工程資質,以確保焊接工作的質量和性?。
?生產資質?:與鍋爐設備相關的工作通常需要遵守相關的生產法規(guī),因此安裝和連接人員可能需要持有相關的生產資質,以確保工作過程中的性?。
?鍋爐操作資質?:如果涉及到對鍋爐設備的操作和維護,操作人員可能需要持有相應的鍋爐操作資質,以確保其了解鍋爐的正常運行和維護流程?。
附件制造資質?是指制造單位在生產附件時需要獲得的官方認證和許可,以確保其產品符合相關的標準和法規(guī)要求。具體來說,附件制造資質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要求:
?基本條件?:
?人員?:制造單位應當根據(jù)申請許可產品制造過程與質量控制的需要,在管理層設置并任命質量保證工程師。同時,需要配備設計、工藝、材料、理化、焊接、熱處理、無損檢測、設備和計量、裝配、檢驗與試驗等質量控制系統(tǒng),并由具有相應能力的人員擔任相關責任人員?。
?場地和設施?:制造單位應具有滿足產品制造、試驗要求的場地、車間和相關制造裝備及檢驗試驗設備?。
?質量管理體系?:制造單位應具備健全、有效的產品質量管理體系,確保產品質量符合中國相關法規(guī)和標準對附件性能的要求?。
?申請流程和所需材料?:
?法人資格證明?:包括營業(yè)執(zhí)照等相關證件。
?技術能力和資質證明?:如相關人員的資格證書、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等。
?場地和設施證明?:如場地租賃合同、房產證明等。
?資金和信用證明?:如銀行資信證明、財務報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