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履約保函和履約保證金的定義 履約保函是指:應勞務方和承包方(申請人)的請求,銀行金融機構向工程的業(yè)主方(受益人)做出的一種履約保證承諾。如果勞務方和承包方日后未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所承建的工程,則銀行將向業(yè)主方支付一筆約占合約金額5%~10%的款項。履約保函有一定的格式限制,也有一定的條件。 履約擔保是工程發(fā)包人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違反合同規(guī)定或違約,并彌補給發(fā)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其形式有履約擔保金(又叫履約保證金)、履約銀行保函和履約擔保書三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條規(guī)定,保證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銀行履約保函擔保多見于一些工程承包、物資采購等項目中,在這些項目實施過程中,一般是由業(yè)主或買方向承包方提出履約保函的要求,目的在于制約對方的行為,保證施工項目可以保質保量地完成。一旦承包方沒有按合同中約定的方式履行自己的義務,業(yè)主或買方就可以獲得賠償,維護自身的利益。
銀行履約保函擔保的辦理程序是怎樣的? 1、申請人需填寫開立保函申請書并簽章。 2、提交保函的背景資料,包括合同、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等。 3、提供相關的保函格式并加蓋公章。 4、提供企業(yè)近期財務報表和其它有關證明文件。 5、落實銀行接受的擔保,包括繳納保證金、質押、抵押或第三者信用保等。 6、由銀行審核申請人資信情況、履約能力、項目可行性、保函條款及擔保、質押或抵押情況。 7、繳納保函費用:每筆按保函金額的5‰一次性收取,為100元后,可對外開出保函。 辦理履約保證函需要提交的資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及工程承包合同或購銷合同的原件及已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在工程建設領域和企業(yè)物資采購環(huán)節(jié),經常會用到銀行履約保函。按照規(guī)定,銀行履約保函比例是合同金額的10%。也就是說當合同違約對一方造成損失時,銀行的賠償上限是10%。銀行保函的支付方式有兩種,在有條件的銀行保函中,業(yè)主申請賠償,必須提出正當理由,并且提供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