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保函的優(yōu)點: 對承包方或供貨方:減少由于繳納現(xiàn)金保證金引起的長時間資金占壓,獲得資金收益;與繳納現(xiàn)金保證金相比,可以使有限的資金得到優(yōu)化配置;權益得到更好地維護。對業(yè)主或買方:合理制約承包人、供貨方行為,良好維護自身利益;避免收取、退回保證金程序的煩瑣,提高工作效率。
工程建設領域僅存的四個保證金之一,其核心作用是施工項目中,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預付款后,為保障乙方按質按量進行工程實施,而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保證金。根據(jù)《辦公廳關于清理規(guī)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的通知》,預付款保證金可以采用銀行保函的形式繳納。
在工程項目的合同簽訂時,常常會有如下要求:“履約保證金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成交供應商應按合同規(guī)定向采購人提交履約保證金,可采用銀行保函的形式。”
而辦理履約保證金的話,那么總體的手續(xù)就比較簡單了,只需要直接交錢給買方或者是是交易中心,就能夠對于我們的合同進行現(xiàn)金的保障,但是履約保證金只能夠保證合同的正常進行,到了約定時間之后,我們的本金并不是能夠馬上就收回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