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休學規(guī)定,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休學: 1.因病經診斷,需停課休養(yǎng)時間占一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以上的; 2.學生在一學期內連續(xù)請假(包括病、事假)時間超過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仍不能到校上課的; 3.因其他原因(包括出境就學等),需要休學的。 因病辦理休學時,需要提供有效的醫(yī)院診斷證明。
病歷一般項目:姓名,性別,年齡,婚姻,民族,職業(yè),出生地,現(xiàn)住址,工作單位,身份證號,郵政編碼,電話,入院時間,記錄時間,病史敘述者(注明可靠程度)。填寫要求:(1)、年齡要寫明“歲”,嬰幼兒應寫“月”或“天”,不得寫“成”、“孩”、“老”等。(2)、職業(yè)應寫明具體工作類別,如車工、待業(yè)、教師、工會干部等,不能籠統(tǒng)地寫為工人、干部。(3)、地址:農村要寫到鄉(xiāng)、村,城市要寫到街道門牌號碼;工廠寫到;車間、班組,機關寫明科室。(4)、入院時間、記錄時間要注明幾時幾分。(5)、病史敘述者:成年患者由本人敘述. 1、每次就診均應填寫就診日期,急診病員應加填具體時間。 2、請求其他科會診時,應將請求會診目的、要求及本科初步意見在病歷上填清楚,并由本院高年資醫(yī)師簽名 . 3、被邀請的會診醫(yī)師(本院高年資醫(yī)師)應在請示會診病歷上填寫檢查所見、診斷和處理意見。 4、門診病人需要住院檢查和時,由醫(yī)師填寫住院證。 5、門診醫(yī)師對轉診的病員應負責填寫病歷摘要。 6、法定傳染病應注明疫情報告情況。
病歷證明是醫(yī)生對患者病情和過程的詳細記錄,包括病史、診斷、方案、用藥情況等。這些記錄對于患者后續(xù)的和康復是重要的。
指導:病歷證明中詳細記錄了患者的病情和過程,為醫(yī)生提供了寶貴的參考信息,有助于醫(yī)生制定更加準確有效的方案。
病假條是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時,由醫(yī)療機構開具的、證明其需要休息的書面文件。它是員工向單位請病假的重要憑據,也是單位批準員工病假、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