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設施是指為城市交通系統(tǒng)保障正常運營而設置的軌道.隧道.高架道路.車站.通風亭.機電設備.供電系統(tǒng).通信信號等設施.
為了防止交通事故,保證交通順適,發(fā)揮道路的功能,必須設置交通措施,根據(jù)交通流的需要及地形、地物的情況,道路上必要時應設置人行跨路橋(包括地下人行橫道),柵欄、照明設施、視線誘導標志,緊急聯(lián)絡設施及其他類似設施。
根據(jù)交通流的需要及地形、地物的情況,道路上必要時應設置人行跨路橋(包括地下人行橫道),柵欄、照明設施、視線誘導標志,緊急聯(lián)絡設施及其他類似設施。
交通標志:包括警告標志、禁令標志、指示標志、指路標志、旅游區(qū)標志、道路施工標志和輔助標志等,設置交通標志的目的是給道路通行人員提供確切的信息,保證交通暢通。例如,高速公路上車速高,車道數(shù)多,標志尺寸比一般道路上的大得多。
路面標線:包括禁止標線、指示標線、警告標線等,是直接在路面上用漆類噴刷或用混凝土預制塊等鋪列成線條、符號,與道路標志配合的交通管制設施。例如,路面標線種類較多,有行車道中線、停車線豎面標線、路緣石標線等。標線有連續(xù)線、間斷線、箭頭指示線等,多使用白色或黃色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