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設施是指為城市交通系統(tǒng)保障正常運營而設置的軌道.隧道.高架道路.車站.通風亭.機電設備.供電系統(tǒng).通信信號等設施.
為了防止交通事故,保證交通順適,發(fā)揮道路的功能,必須設置交通措施,根據(jù)交通流的需要及地形、地物的情況,道路上必要時應設置人行跨路橋(包括地下人行橫道),柵欄、照明設施、視線誘導標志,緊急聯(lián)絡設施及其他類似設施。
路面標線:包括禁止標線、指示標線、警告標線等,是直接在路面上用漆類噴刷或用混凝土預制塊等鋪列成線條、符號,與道路標志配合的交通管制設施。例如,路面標線種類較多,有行車道中線、停車線豎面標線、路緣石標線等。標線有連續(xù)線、間斷線、箭頭指示線等,多使用白色或黃色漆。
交通標志牌立柱,顧名思義,是支撐并固定交通標志的立柱結(jié)構(gòu)。而“標志桿”這一稱謂,實際上是對其功能和形態(tài)的一種直觀描述。在交通設施領(lǐng)域,為了便于溝通與理解,人們常將具有標志性作用的立柱統(tǒng)稱為“標志桿”。這一稱呼簡潔明了,既突出了其支撐標志牌的核心功能,又便于在行業(yè)內(nèi)廣泛使用。因此,交通標志牌立柱自然而然地成為了“標志桿”的代名詞。
隨著城市化道路建設越來越深入,很多城鎮(zhèn)道路的交通設施得到了很大的改善。街上的人們可以看到各種不同顏色和外觀的道路交通標志。一般我們在道路上見到的標志牌具體可以分成四大類:指路交通標志牌、警告交通標志牌、指示交通標志牌和禁令交通標志牌。這些標志共同維持道路交通秩序和我們的旅行。